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需根据类型和病因选择,常用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抗心律失常药等,具体用药需由医生结合病情判断,以下是分类说明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不同类型心动过速的常用药物
1. 窦性心动过速:多因生理因素(如运动、情绪激动)或病理因素(如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心力衰竭)引起,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为一线选择,可通过抑制心肌β1受体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适用于无支气管哮喘、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
2. 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房室折返性、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通过阻滞慢钙通道延长房室结传导时间,可有效终止发作;腺苷可快速终止折返性心动过速,但其半衰期短(仅10~30秒),需静脉快速推注。
3. 室性心动过速:需根据是否合并血流动力学障碍选择,无显著血流动力学异常时可选用胺碘酮,其可延长动作电位时程,广谱抗心律失常;合并低血压、休克时需优先电复律,药物方面可选用利多卡因(静脉给药)。
二、特殊人群用药注意
1. 儿童:<3岁婴幼儿心动过速多为良性(如发热、哭闹),优先非药物干预(退热、安抚情绪);若为病理性需用药,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需严格按体重计算剂量,避免心动过缓或支气管痉挛,用药期间监测心率、血压。
2. 孕妇:β受体阻滞剂(如拉贝洛尔)在妊娠中晚期可谨慎使用,但需排除胎儿心动过缓风险;胺碘酮需评估致畸风险,仅在危及母体生命时使用。
3. 老年人:合并冠心病、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可能加重低血压或肾功能损伤;需优先控制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QT间期。
三、非药物干预的优先性
生理性心动过速(如运动后)通过休息、深呼吸可自行缓解,无需药物;病理性心动过速(如贫血、甲亢)需先纠正原发病(如补铁、抗甲状腺治疗),原发病控制后心动过速多可缓解。
四、用药安全原则
所有抗心律失常药需医生开具处方,避免自行调整剂量;长期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需监测心率(维持静息心率55~60次/分钟为宜),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者禁用;胺碘酮需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每3~6个月)及胸部CT(每6~12个月),避免肺纤维化、甲状腺功能异常。
五、低龄儿童用药禁忌
<1岁婴儿禁用抗心律失常药(如普罗帕酮),因缺乏安全性数据;若合并先天性心脏病,需由儿科心内科医生评估,优先非药物干预(如吸氧、镇静),必要时采用射频消融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