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房颤是常见心律失常,发病与年龄、基础疾病、生活方式有关,有心悸等症状及心律绝对不齐等体征,通过心电图、心脏超声诊断,急性期可药物复律或电复律,长期管理包括心率控制、抗凝、节律控制,特殊人群如老年、儿童、妊娠期房颤有不同注意事项。

心脏房颤的发病原因
年龄因素:随着年龄增长,心脏结构和功能会发生变化,心房肌纤维会逐渐纤维化等,使得房颤的发病风险增加。老年人房颤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年轻人,65岁以上人群中,房颤的患病率约为4%,且随年龄增长患病率持续上升。
基础疾病
高血压:长期高血压会使心房压力增高,导致心房重构,心房肌肥厚、纤维化等,从而容易引发房颤。有研究表明,高血压患者发生房颤的风险比血压正常者高1.5-2倍。
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导致心肌缺血、缺氧,影响心脏电生理稳定,容易诱发房颤。约有30%-40%的房颤患者合并有冠心病。
心力衰竭:心力衰竭时心脏泵血功能下降,心房淤血,心房扩大,进而促使房颤的发生,而房颤又会加重心力衰竭,形成恶性循环。
生活方式
酗酒:长期大量饮酒会影响心肌细胞的电生理特性,导致心律失常,包括房颤。酒精可直接作用于心肌细胞,干扰心肌的离子通道功能等,增加房颤发生的可能性。
肥胖:肥胖是房颤的独立危险因素,肥胖者体内脂肪组织增多,会分泌多种炎症因子和激素,如瘦素、肿瘤坏死因子-α等,这些物质会影响心脏的电活动和结构,促进房颤的发生发展。
心脏房颤的临床表现
症状表现
心悸:患者常感觉心跳加快、心慌,自己能明显感觉到心脏跳动不规律。
气短:由于心脏泵血功能下降,身体各器官供血不足,尤其是肺部,会出现气短的症状,在活动后往往更为明显。
乏力:心脏功能受损,输出血量减少,全身组织器官得不到充足的血液供应,患者会感到疲倦、乏力。
体征表现
心律绝对不齐:听诊时可发现心跳节律完全不规则,心音强弱不等。
脉搏短绌:脉率小于心率,这是因为部分心房收缩产生的微弱脉搏不能传递到外周动脉。
心脏房颤的诊断方法
心电图检查:是诊断房颤的重要依据。常规心电图可记录到心房颤动的典型心电图表现,如P波消失,代之以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f波,频率300-600次/分钟,心室律绝对不规则等。动态心电图(Holter监测)可以长时间记录心电图变化,对于偶发房颤的诊断有重要价值,能够捕捉到常规心电图不易记录到的发作情况。
心脏超声检查:有助于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了解心房、心室的大小,有无心房血栓等情况。房颤患者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可以排除其他心脏结构异常导致的心律失常,同时对于评估心功能以及判断房颤的预后有重要意义。
心脏房颤的治疗与管理
急性期治疗:对于有症状且发作时间较短(一般指48小时内)的房颤患者,可尝试药物复律,如使用胺碘酮等药物;如果患者症状严重,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如低血压、休克等,需紧急进行电复律,即通过电击使心脏恢复正常节律。
长期管理
心率控制:对于不适于复律或复律后复发的房颤患者,需要控制心室率,常用药物有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地尔硫卓)等,使静息心率控制在60-80次/分钟,运动时心率不超过110次/分钟,以改善患者的症状和心功能。
抗凝治疗:房颤患者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较高,尤其是有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等危险因素的患者。需要根据CHADS-VASc评分来评估血栓栓塞风险,评分≥2分的男性患者和≥3分的女性患者需要进行抗凝治疗,常用药物有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如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华法林需要定期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将其控制在2-3之间;新型口服抗凝药则不需要频繁监测凝血功能,但需要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等。
节律控制:对于有症状且药物治疗有效的房颤患者,可以尝试恢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如药物复律(胺碘酮等)、导管射频消融治疗等。导管射频消融术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房颤患者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尤其是阵发性房颤患者,成功率较高,但也存在一定的复发风险。
特殊人群房颤的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老年房颤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治疗时要更加注重综合管理。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能力下降,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和抗凝药物时要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和凝血功能等指标,根据肝肾功能调整药物剂量。同时,要注意预防跌倒等并发症,因为房颤患者如果发生血栓栓塞,如脑栓塞,可能会导致偏瘫等,增加跌倒风险。
儿童房颤:儿童房颤相对少见,但一旦发生需要重视。儿童房颤多与先天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心肌炎等因素有关。在治疗时,首先要积极治疗原发病,对于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使用要非常谨慎,因为儿童对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与成人不同,优先考虑非药物治疗方法,如针对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治疗等。同时,要密切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因为房颤可能会影响心脏功能,进而影响儿童的身体发育。
妊娠期房颤:妊娠期房颤较为罕见,但处理较为复杂。妊娠期房颤患者的治疗需要兼顾母亲和胎儿的安全。抗凝治疗需要权衡血栓栓塞风险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华法林在妊娠早期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会导致胎儿出血等,新型口服抗凝药在妊娠期的安全性也缺乏足够的研究证据,所以通常在妊娠早期尽量避免抗凝治疗,妊娠中晚期可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选择抗凝药物。同时,抗心律失常药物在妊娠期的使用也需要谨慎,许多药物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需要在产科和心内科医生的共同评估下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