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痛人流的核心禁忌时间:妊娠超过10周、存在感染/麻醉禁忌证或特殊妊娠类型时需暂缓手术。

妊娠周数超过10周不建议行无痛人流
临床指南(如ACOG、中华医学会妇科分会)指出,无痛人流最佳手术时机为妊娠6-8周,此时胚胎较小(<3cm)、子宫柔软,手术难度低、并发症少(出血、残留率<5%)。超过10周后,胎儿体长>3cm、骨骼开始钙化,子宫需扩张至更大直径,易导致子宫穿孔(发生率约0.5%-2%)、宫腔残留(5%-10%),需住院行药物引产或清宫术,无法在门诊完成。
术前检查发现急性感染时禁止手术
术前需排除生殖道感染(如阴道炎、宫颈炎),若提示细菌性阴道病(BV阳性)、衣原体/淋球菌感染,需先用甲硝唑、阿奇霉素等抗感染治疗2周,复查转阴后再手术。急性盆腔炎(发热、白细胞>15×10/L)需住院抗感染(头孢类+甲硝唑),炎症控制3个月后评估手术可行性,否则易引发宫腔感染、败血症。
麻醉风险评估不通过者禁止无痛人流
因需静脉麻醉,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如重度心衰、哮喘未控制)、未控制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肝肾功能衰竭者,麻醉风险显著升高(如呼吸抑制、心律失常)。ASA分级Ⅲ-Ⅳ级患者需麻醉科会诊,必要时采用全身麻醉(如依托咪酯),但仍需严格控制手术指征。
未排除异常妊娠或特殊子宫形态时需暂缓
宫外孕(异位妊娠):需先经超声+HCG确认宫内孕,宫外孕盲目手术会延误病情,导致腹腔内大出血(死亡率约1%)。
瘢痕子宫:术前三维超声测量瘢痕肌层厚度,<2mm者需警惕子宫破裂,建议改用宫腔镜辅助或中转剖宫产终止妊娠。
特殊生理状态下需个体化评估
哺乳期女性:丙泊酚可能通过乳汁分泌,建议术后24小时内暂停哺乳,改用米索前列醇等药物流产。
年龄>40岁/<18岁:前者卵巢功能衰退,子宫内膜易增生/萎缩,需加强术后病理检查;后者需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优先选择药物流产降低子宫损伤。
凝血功能异常:血小板<50×10/L、DIC早期需先输注血小板、冷沉淀纠正,否则易术中出血不止。无痛人流需严格把握6-8周黄金期,术前需完善感染、麻醉、妊娠类型评估,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方案,确保手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