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的治疗以化学药物为主,一线抗结核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必要时联合二线药物如链霉素、氟喹诺酮类等。

一、一线抗结核药物
异烟肼:对结核分枝杆菌有高度选择性抗菌作用,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适用于初治肺结核患者的基础用药,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周围神经炎(需补充维生素B6预防)、肝功能异常,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
利福平:广谱抗菌,通过抑制细菌RNA合成发挥杀菌作用,是联合治疗核心药物,与其他抗结核药联用可增强疗效,可能影响避孕药代谢导致避孕失败,用药期间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避免与抗凝血药、他汀类药物同服。
吡嗪酰胺:在酸性环境中对巨噬细胞内的结核菌有较强杀菌作用,与其他药物联用可缩短疗程,可能引起高尿酸血症(需监测血尿酸)、肝功能异常,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
乙胺丁醇:抑制细菌RNA合成,适用于对一线药物敏感的初治患者,可能导致视神经炎(表现为视力下降、色觉异常),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视力和视野,6岁以下儿童慎用。
二、二线抗结核药物
链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细胞外结核菌有效,适用于耐多药结核或对一线药物不耐受者,可能引起听力损伤、肾功能损害,禁用于听力障碍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疗程通常不超过6个月。
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广谱杀菌,对耐药结核菌有效,适用于复治或耐多药结核,但可能影响软骨发育,18岁以下青少年禁用,老年人使用时需监测肌腱损伤风险。
对氨基水杨酸:二线辅助用药,与一线药物联用可延缓结核菌耐药性产生,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需与其他药物间隔1-2小时服用。
三、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儿童:优先选择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安全性较高的一线药物,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低龄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体重调整剂量,避免因药物蓄积导致不良反应。
孕妇:妊娠早期慎用利福平(可能增加致畸风险),异烟肼在妊娠中晚期可短期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避免药物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
肝肾功能不全者: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吡嗪酰胺、利福平,需降低药物剂量;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链霉素,可选用左氧氟沙星(需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空腹血糖<7.0mmol/L),避免因代谢紊乱影响药物吸收,联合用药时需增加吡嗪酰胺剂量以增强疗效,但需密切监测血糖波动。
用药需严格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原则,所有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定期复查肝肾功能、痰菌等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