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哮喘的治疗以避免诱发因素、药物干预、免疫调节及长期管理为核心,通过多维度措施控制症状、减少发作并维持肺功能稳定,以患者舒适度为标准优先非药物干预,低龄儿童避免使用不适合的药物。
一、避免诱发因素
1. 过敏原规避:明确过敏原(如尘螨、花粉、动物皮屑等),通过环境控制减少接触,对尘螨过敏者需控制室内湿度<50%,温度18~22℃;外出佩戴防花粉口罩,避免接触宠物。
2. 非过敏原因素管理:远离烟雾、空气污染(PM2.5>75μg/m3时减少户外活动),雾霾天佩戴N95口罩;预防呼吸道感染,接种流感疫苗(每年秋季),感染后及时治疗。
3. 生活方式调整:规律作息,避免熬夜;选择温和运动(如游泳、散步),每周3~5次,每次20~30分钟;饮食补充维生素C(100~200mg/日)、维生素D(400~800IU/日),肥胖患者(BMI>25)需减重5%~10%。
二、药物治疗
1. 控制药物:长期规律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ICS)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如ICS+LABA复合制剂,连续使用3个月评估效果,避免自行停药。
2. 缓解药物:急性发作时按需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如沙丁胺醇气雾剂,单次使用不超过规定剂量,避免频繁使用导致耐药。
3. 特殊情况用药:合并过敏性鼻炎时联用氯雷他定(2~6岁≤2.5mg/日);合并胃食管反流时加用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β受体阻滞剂禁忌者改用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托溴铵)。
三、特异性免疫治疗
1. 适用条件:明确过敏原(如尘螨、花粉)且常规治疗效果不佳,过敏原皮肤点刺试验或血清特异性IgE检测阳性,年龄≥6岁。
2. 治疗方案:皮下注射或舌下含服过敏原提取物,剂量逐渐递增,每周1次或每2周1次,全程2~3年;治疗期间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需立即停药并抢救。
四、长期管理与自我监测
1. 症状监测:记录哮喘日记,包括症状评分(0~4分)、夜间憋醒次数、药物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每月复查肺功能(FEV1/FVC比值)。
2. 定期随访:每3~6个月复查,根据肺功能调整治疗方案;急性发作时记录诱因、症状、用药及效果,下次发作提前干预。
五、特殊人群管理
1. 儿童群体:<6岁优先非药物干预,避免接触刺激性气体;ICS使用剂量0.5~1μg/kg/日(最大400μg/日),禁用复方抗组胺药,可用氯雷他定糖浆(2~6岁≤2.5mg/日)。
2. 孕妇群体:孕期优先非药物干预,禁用口服糖皮质激素(妊娠早期),首选低剂量ICS;避免使用β受体阻滞剂加重哮喘。
3. 老年患者:优先选择长效药物减少服药次数,禁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合并冠心病时加用硝酸酯类需评估对肺功能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