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皮肤癌需结合临床表现自查、专业检查及病史评估,其中病理活检是确诊金标准。以下从自查方法、专业检查、特殊人群注意事项三方面详细说明。

一、临床表现自查
1. 应用ABCDE法则初步判断:不对称(病变两半形态不一致)、边缘不规则(锯齿状或模糊边界)、颜色不均(黑、棕、红、白等混杂)、直径>6mm(黑色素瘤典型特征)、短期内变化(增大、破溃、瘙痒)。
2. 基底细胞癌常见表现:面部、手背等暴露部位的半透明结节,中央凹陷伴毛细血管扩张;鳞状细胞癌多为红色斑块伴结痂或溃疡,进展较快。
3. 需警惕非典型病变:如原有痣突然出现异常变化,或新发丘疹/斑块持续2周以上未消退。
二、专业检查手段
1. 皮肤镜检查:通过放大设备观察表皮/真皮层结构,鉴别黑色素瘤(如不典型色素网、蓝白幕)及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如粉刺样开口、卷曲血管),敏感性达85%~95%。
2. 病理活检:切取/刮取病变组织,显微镜下观察细胞形态,是确诊“金标准”,需明确记录活检部位及深度。
3. 影像学与实验室检测:胸部CT排查肺转移(适用于进展期),BRAF V600E基因检测辅助黑色素瘤靶向治疗选择(仅用于确诊后)。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长期日光暴露者(如户外工作者)每3个月自查,重点关注暴露部位;免疫功能低下者(如器官移植术后、HIV感染者)因风险升高,建议每6个月至皮肤科随访。
2. 有皮肤癌家族史者,尤其是一级亲属患病史,应每年进行皮肤检查;儿童患者需关注先天性色素痣,直径>1.5cm者建议每半年监测。
3. 孕妇避免辐射性检查,优先选择无创手段,确诊后需与产科联合制定治疗方案。
四、随访与预防建议
确诊后第1~2年每3~6个月复查,第3~5年每6个月复查;高危人群日常严格防晒(SPF30+防晒霜、遮阳衣物),避免正午紫外线照射,每月自我检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