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35℃不属于低烧,而是体温偏低。

低烧是指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正常人腋下温度为36-37℃,超过37.3℃可称为发热。发热按体温高低分为四级,其中低热是指37.3-38℃。体温35℃可能是测量结果不准确导致,也可能是长期处于低温环境,如寒冷季节或浸泡在水中,机体代谢性或活动性产热不能维持核心体温,散热大于产热时引起。
夏天或温暖季节,严重外伤后也可发生体温过低。轻度低体温可造成皮肤损伤,需及时救治,重症可致永久性功能障碍,需专业救治,严重时可危及生命,需紧急抢救。
体温35℃不属于低烧,而是体温偏低。

低烧是指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正常人腋下温度为36-37℃,超过37.3℃可称为发热。发热按体温高低分为四级,其中低热是指37.3-38℃。体温35℃可能是测量结果不准确导致,也可能是长期处于低温环境,如寒冷季节或浸泡在水中,机体代谢性或活动性产热不能维持核心体温,散热大于产热时引起。
夏天或温暖季节,严重外伤后也可发生体温过低。轻度低体温可造成皮肤损伤,需及时救治,重症可致永久性功能障碍,需专业救治,严重时可危及生命,需紧急抢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