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期高血压是由胎盘着床异常与胎盘缺血、血管内皮功能障碍、遗传及家族史、年龄及基础疾病等多因素综合引起的妊娠特有高血压疾病。

二、胎盘着床异常与胎盘缺血。胎盘着床位置异常(如胎盘前置、胎盘早剥)或胎盘发育不良,会导致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引发胎盘缺血。缺血状态下胎盘释放促炎因子(如IL-6、TNF-α)和促血管收缩物质,激活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使外周血管阻力增加,血压升高。研究显示,胎盘缺血程度与妊娠期高血压严重程度呈正相关。
三、血管内皮功能障碍。妊娠期女性血管内皮细胞易受激素变化、氧化应激及炎症因子影响,导致内皮功能损伤,一氧化氮(NO)合成减少。NO是重要的血管舒张因子,其不足会使血管收缩功能占优,外周阻力增加;同时内皮素-1等缩血管物质释放增加,进一步加重血压升高。临床研究表明,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内皮素-1水平显著高于正常孕妇。
四、遗传与家族史因素。遗传易感性在妊娠期高血压发病中起重要作用。有高血压家族史(父母或兄弟姐妹患高血压)的孕妇,发病风险较无家族史者高2-3倍。分子遗传学研究发现,血管紧张素原基因(AGT)、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基因多态性可能通过影响血管舒缩功能参与发病,例如ACE基因插入/缺失多态性(I/D)与妊娠期高血压风险相关。
五、年龄与基础疾病。年龄是独立危险因素,≥35岁的高龄孕妇风险显著升高,可能与血管弹性降低、基础代谢变化有关。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会削弱血管调节能力,增加妊娠期高血压发病几率。研究显示,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妊娠期高血压发生率可达40%以上。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需在孕期加强血压监测,建议每2周至少测量一次血压;有高血压家族史者应提前记录基础血压,孕期减少高盐饮食、控制体重增长(每周不超过0.5kg),避免长期精神紧张;合并基础疾病者需严格控制原发病指标,如血糖、肾功能等,降低妊娠期间血压波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