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晚期(三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感染后未经规范治疗,经数年潜伏期(通常2-20年)缓慢进展所致,主要侵犯心脏、中枢神经系统、骨骼等多个器官,症状复杂且多不可逆,需通过早期诊断与规范治疗预防。

神经系统损害(神经梅毒)
三期梅毒最常见且严重的并发症,表现为脊髓痨(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大小便失禁、步态不稳)、麻痹性痴呆(认知障碍、人格改变、癫痫发作,甚至瘫痪),严重者可因颅内压升高或脑实质破坏危及生命。
心血管梅毒
以梅毒性主动脉炎为核心,逐步进展为主动脉瘤(胸背部可触及搏动性肿块,破裂时致猝死)、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呼吸困难、心绞痛、心力衰竭),是三期梅毒主要致死原因之一,需通过超声心动图早期筛查。
皮肤黏膜与骨组织损害
皮肤黏膜:特征性结节性梅毒疹(铜红色浸润性结节,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树胶肿(无痛性、穿凿性溃疡,好发于头面部、四肢,可破坏软组织形成畸形),鼻腔、口腔树胶肿可致鼻中隔穿孔、鞍鼻。
骨骼肌肉:骨膜炎(骨痛、肿胀)、骨髓炎(病理性骨折)、关节梅毒(大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X线可见骨质破坏与“骨气鼓”样改变。
特殊人群症状特点
孕妇: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梅毒(鞍鼻、锯齿形牙、间质性角膜炎);孕妇自身因免疫抑制,症状进展快,需孕期筛查(RPR、TPPA)。
老年/免疫低下者:症状不典型,如心血管梅毒以突发胸痛、心力衰竭为主,易漏诊;神经梅毒可隐匿进展为痴呆,需结合病史与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治疗与预防提示
三期梅毒治疗首选青霉素类(如水剂青霉素G、苄星青霉素),需足量、疗程规范(早期神经梅毒需2-3周,晚期可能延长至4周);治疗后需定期随访(每3个月查RPR滴度)。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四环素类(多西环素)等替代,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关键提示:梅毒晚期症状不可逆,早期规范治疗(感染2年内治疗)可有效预防病情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