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青霉素类抗生素为首选,需早期诊断、规范足量用药,根据分期调整疗程,性伴侣同步治疗并定期随访监测。
1. 治疗药物选择
1.1 首选药物为苄星青霉素G,适用于各期梅毒。早期梅毒(一期、二期、病期<2年潜伏梅毒)推荐每周1次肌肉注射,连续3次;晚期梅毒(三期、晚期潜伏梅毒或病期不明潜伏梅毒)每周1次,连续4次。
1.2 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孕妇需谨慎评估)、多西环素(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阿奇霉素(16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并监测疗效。
2. 治疗原则与疗程
2.1 早期梅毒需快速清除螺旋体,疗程以3剂苄星青霉素G为标准,确保血清学快速转阴;晚期梅毒因病程长、组织损伤重,需延长疗程至4剂,避免螺旋体持续繁殖导致不可逆病变。
2.2 所有患者需足量用药,避免剂量不足引发耐药性或血清固定,儿童患者剂量按体重计算,成人按标准剂量执行。
3. 特殊人群处理
3.1 孕妇:妊娠早、中、晚期各需1个疗程治疗,首选青霉素,过敏者换用头孢曲松钠(妊娠中晚期使用需评估肝肾功能),治疗后需监测胎儿梅毒抗体,降低先天梅毒风险。
3.2 儿童:2岁以下婴儿首选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替代药物;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类,阿奇霉素仅用于16岁以上青少年,需严格按年龄调整剂量。
3.3 合并HIV感染者:需同时治疗梅毒与HIV,避免药物相互作用,青霉素剂量可适当增加,密切监测RPR滴度变化。
4. 性伴侣管理
所有性接触者需同步进行梅毒筛查,确诊后共同接受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直至双方完成规范治疗并经3次RPR滴度复查转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 随访监测
治疗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需复查非特异性抗体(RPR/TRUST)滴度,若滴度下降>4倍提示治疗有效;若持续6个月无下降或上升,需排查治疗失败或血清固定,必要时调整方案或加强随访。
所有治疗需在皮肤科或感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循疗程要求,避免自行停药或减药,以防复发或进展为晚期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