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首选,需根据梅毒分期(早期、晚期、神经梅毒等)和特殊人群(孕妇、儿童、HIV感染者等)调整治疗方案,早期治疗可显著降低并发症风险,治疗后需定期随访以评估疗效。

1.药物治疗原则:青霉素类药物是早期梅毒治疗的首选,如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晚期梅毒或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或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药物。药物选择需基于梅毒分期、患者过敏史及合并症情况,由医生评估后确定。
2.治疗阶段与疗程:早期梅毒(感染2年内,包括一期、二期):推荐苄星青霉素肌肉注射,具体疗程需遵循临床规范,通常为2-3次注射,间隔2周。晚期梅毒(感染2年以上)或潜伏梅毒(无临床症状但血清学阳性):需延长疗程,可能需3周以上的治疗,具体方案由医生根据病情调整。神经梅毒或心血管梅毒:需静脉注射高剂量青霉素,可能需住院治疗,疗程通常为10-14天。先天梅毒:新生儿或儿童梅毒需根据年龄和体重计算剂量,优先静脉注射青霉素,避免使用影响骨骼发育的药物。
3.随访与监测:梅毒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如RPR/TRUST滴度及TPPA抗体)。早期梅毒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1次,连续2年;晚期梅毒或神经梅毒治疗后每6个月复查1次,持续3年。若滴度下降不明显或升高,需重新评估病情并考虑复治。
4.特殊人群处理:孕妇梅毒:妊娠早期(12周前)和妊娠晚期(28周后)均需接受青霉素治疗,以预防胎儿感染。治疗后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新生儿出生后需按先天梅毒流程随访。儿童梅毒:2岁以下患儿优先静脉注射青霉素,避免使用四环素类药物。治疗期间需密切观察不良反应,如皮疹、发热等,及时与医生沟通。HIV感染者合并梅毒:需加强血清学监测频率,因免疫功能低下可能影响治疗效果,疗程可能需适当延长。老年梅毒患者:注意肾功能状态,避免使用经肾脏排泄的药物,必要时调整剂量。
5.预防措施与注意事项:性伴侣同治:梅毒患者的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直至双方均治愈。日常防护: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共用私人物品,正确使用安全套可降低传播风险。高危行为干预:避免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定期筛查可早期发现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