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早期规范使用抗生素为核心,首选青霉素类药物,不同分期治疗周期及方案有所差异,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治疗后需定期随访以确保疗效。

一、治疗原则
1.早期干预: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应在确诊后尽快治疗,以阻止螺旋体播散至内脏或神经系统,降低晚期梅毒发生风险。
2.足量疗程:根据梅毒分期制定疗程,确保螺旋体被彻底清除,青霉素类药物为首选,需严格遵循疗程要求,避免中途停药导致复发或耐药。
二、药物选择
1.一线药物:苄星青霉素为早期梅毒及潜伏梅毒的首选,2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2-3次,可有效杀灭梅毒螺旋体。
2.替代药物: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静脉滴注,或口服多西环素、阿奇霉素,需在医生指导下完成疗程,避免药物蓄积对肝肾功能造成影响。
三、不同分期治疗特点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2-3次为一疗程,治疗后3个月复查梅毒血清学滴度,若滴度未下降4倍以上需考虑复治。
2.晚期梅毒(三期、晚期潜伏):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3-4次,必要时间隔2周重复治疗,以控制炎症进展但无法逆转已受损组织。
3.先天梅毒:新生儿及儿童患者首选青霉素治疗,剂量按体重调整(5万单位/公斤/日,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治疗后需监测生长发育及听力功能。
四、特殊人群处理
1.青霉素过敏者:需在医生评估后选择替代药物,治疗期间密切观察皮疹、发热等过敏反应,避免同时使用可能加重肝肾负担的药物。
2.孕妇梅毒:早期妊娠(12周前)首选青霉素治疗,避免四环素类或喹诺酮类药物影响胎儿骨骼发育;晚期妊娠患者需在分娩前完成治疗,降低新生儿先天梅毒风险。
3.老年患者:需评估肾功能及心血管功能,优先选择长效青霉素,避免高剂量用药导致电解质紊乱,治疗期间监测心电图及肝肾功能指标。
五、治疗后管理
1.定期随访: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RPR(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滴度,直至转阴或稳定,持续2年未转阴需排查神经梅毒,必要时进行脑脊液检查。
2.性伴侣同治:治疗期间及治愈前禁止性生活,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梅毒筛查及治疗,防止交叉感染,建议使用安全套直至双方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