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后预防脑疝需从控制颅内原发损伤、监测并干预颅内压、规范体位管理、避免颅内压力骤升诱因、合理使用药物及特殊人群护理等方面综合实施。脑疝发生与颅内压持续升高相关,需通过以下科学措施降低风险:

一、控制颅内原发损伤进展
1. 及时处理导致颅内压升高的原发病因,如手术清除颅内血肿(硬膜外、硬膜下血肿等)、减轻脑挫裂伤区域的继发性出血,必要时行去骨瓣减压术降低颅内压。
2. 采用甘露醇、呋塞米等药物减轻创伤后脑水肿,药物使用需结合颅内压监测结果调整剂量,避免低血容量性休克。
二、规范颅内压监测与动态管理
1. 对格拉斯哥昏迷评分≤8分、颅内压持续>20mmHg的患者,建议行颅内压监测,通过脑室内或脑实质内监测设备实时掌握颅内压变化。
2. 维持患者床头抬高15°-30°,促进静脉回流,降低颅内压;避免长时间平卧位,若需翻身,动作需轻柔,同步监测生命体征。
三、预防颅内压力骤升诱因
1. 保持呼吸道通畅,维持血氧饱和度≥95%,避免缺氧导致颅内血管扩张;PaCO2控制在35-45mmHg,通过机械通气调节呼吸频率与潮气量。
2. 控制体温<38.5℃,高热时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冰毯、冰帽),必要时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避免阿司匹林等可能加重出血的药物)。
3. 避免剧烈咳嗽、躁动,对躁动患者采用约束带固定或适当镇静治疗,便秘患者使用乳果糖等渗透性缓泻剂,避免用力排便。
四、药物干预的科学应用
1. 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仅用于合并严重血管源性脑水肿的颅脑损伤患者,需排除感染、消化道出血风险后短期使用。
2. 避免使用高渗盐水(如3%氯化钠)以外的高渗液体(如葡萄糖液),防止加重脑水肿;低龄儿童(<2岁)使用脱水剂需严格评估血容量状态,优先选择呋塞米等袢利尿剂。
五、特殊人群的个性化护理
1. 婴幼儿需缩短脱水剂给药间隔(每4-6小时一次),2岁以下儿童慎用甘露醇,避免电解质紊乱;禁用苯巴比妥类药物诱发低血糖。
2. 老年患者(≥65岁)需监测肾功能指标,调整呋塞米剂量,避免因肾功能下降导致药物蓄积;合并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波动在4.4-6.1mmol/L。
3. 妊娠期女性优先选择非药物干预控制颅内压,需终止妊娠的患者应在神经外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