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主要分为药物流产和手术流产两大类,具体方式包括药物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等,不同方式适用于不同孕周及个体情况,选择需结合临床检查及医生评估。

一、药物流产
1. 适用条件:怀孕49天内,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无药物过敏史,无严重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癫痫等禁忌证。年龄≥18岁且无多次流产史者优先考虑,有严重内外科疾病者需谨慎评估。
2. 作用机制:通过口服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竞争性拮抗孕激素使胚胎坏死,米索前列醇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
3. 注意事项:需在具备急诊清宫条件的医疗机构用药,服药后需观察孕囊排出时间(通常6小时内)及阴道出血量,若出血超过800ml或孕囊未排出需立即清宫,术后14天需复查超声确认是否完全流产。
二、手术流产
1. 负压吸引术
- 适用条件:怀孕10周内,无生殖道炎症、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心脏病等禁忌证,术前需确认宫内妊娠。
- 操作方式:通过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用吸管连接负压(一般400-500mmHg)吸引胚胎组织,手术时间短(5-10分钟),适用于早期妊娠。
- 风险提示:可能出现子宫穿孔(发生率约0.1%)、宫颈裂伤、宫腔粘连等,瘢痕子宫、多次流产史者需提前告知医生,优先选择经验丰富医师操作。
2. 钳刮术
- 适用条件:怀孕10-14周,胚胎较大需扩张宫颈至10-12号,或药物流产失败、不全流产需二次清宫者。
- 操作方式:先经药物或机械扩张宫颈,再用卵圆钳夹取胚胎及胎盘组织,术后需检查组织是否完整,必要时行清宫术。
- 特殊人群考虑:哺乳期女性需避免药物流产药物影响乳汁,选择钳刮术时需评估子宫复旧情况,年龄>35岁且有高血压、糖尿病史者需提前评估手术耐受性。
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 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全程陪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优先选择药物流产(孕周≤49天),若孕周≥50天,手术方式需由多学科团队评估风险,避免过度操作导致子宫损伤。
- 哺乳期女性:药物流产后需暂停哺乳24-48小时,手术流产当天可正常哺乳,术后需注意避孕,避免短期内再次妊娠。
- 瘢痕子宫女性:药物流产需排除胚胎着床于瘢痕处(瘢痕妊娠),手术流产前需超声评估瘢痕处肌层厚度,优先选择负压吸引术,避免钳刮术造成瘢痕处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