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首选,不同分期及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方案,早期规范治疗可有效清除病原体并预防并发症。

一、治疗原则
梅毒治疗核心是早期规范使用敏感抗生素,以青霉素类药物为首选,可快速杀灭梅毒螺旋体。早期梅毒(感染2年内)经规范治疗后病原体清除率高,晚期梅毒(感染>2年)及潜伏梅毒需通过长期疗程控制病情进展,降低心血管、神经等系统并发症风险。
二、不同分期治疗方案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单次肌内注射或分2~3次注射(具体剂量遵医嘱)。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静脉注射或口服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疗程通常为10~14天,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滴度变化。
2.晚期梅毒(三期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心血管/神经梅毒:需使用大剂量水剂青霉素静脉滴注,每日分多次给药,疗程持续15天以上;普鲁卡因青霉素联合丙磺舒可作为替代方案,适用于非神经梅毒患者,需注意监测肾功能指标。
三、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1.孕妇:早期梅毒首选苄星青霉素治疗,妊娠早中期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影响胎儿骨骼发育);妊娠晚期需额外补充叶酸,避免因治疗剂量不足导致先天梅毒。
2.儿童:2岁以下婴幼儿梅毒治疗需调整剂量,首选水剂青霉素静脉滴注,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计算剂量;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潜在耳毒性)。
3.合并HIV感染者:梅毒螺旋体在HIV感染人群中复制加速,需增加青霉素剂量并缩短疗程,治疗后每2~3个月复查血清学滴度,确保至少下降2个稀释度。
4.肾功能不全患者:需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青霉素剂量,避免药物蓄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必要时监测脑脊液检查。
四、治疗后随访与评估
治疗后需定期复查非特异性抗体(RPR)及特异性抗体(TPPA):早期梅毒治疗后3个月首次复查,若RPR滴度下降≥4倍提示有效;若滴度不下降或上升2倍以上,需考虑复治或排除再感染。晚期梅毒患者需持续随访至RPR滴度稳定或转阴,全程至少12个月。
五、预防与性伴侣管理
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梅毒筛查及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无保护性行为直至双方治愈;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共用毛巾、牙刷等私人物品,性传播途径是主要感染来源,使用安全套可显著降低感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