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以早期诊断和规范抗生素治疗为核心,首选青霉素类药物,根据分期、特殊人群及合并症调整方案,治疗后需定期复查以评估疗效。

一、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梅毒)治疗:
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具体药物包括苄星青霉素(长效制剂,适用于早期梅毒)、普鲁卡因青霉素(中效制剂,适用于早期梅毒)。治疗需确保足够剂量和周期,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2-3次为一个疗程;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单位每日肌肉注射,连续10-15天。治疗后需每3个月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如RPR滴度),滴度下降4倍以上提示有效。
二、晚期梅毒(三期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先天梅毒治疗:
三期梅毒可能累及心血管、神经系统等,需更积极治疗方案。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患者首选水剂青霉素,每日1800万-2400万单位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后续补充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先天梅毒患儿(尤其是2岁以下)需严格遵循儿科安全原则,首选青霉素,剂量按体重计算(如5万单位/千克体重,每12小时静脉注射1次,连续10-14天),避免使用可能影响骨骼发育的四环素类药物。
三、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治疗: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成人2g/日静脉注射,连续10-14天)、多西环素(需排除8岁以下儿童使用禁忌)或阿奇霉素(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谨慎,避免影响胎儿发育)。替代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RPR滴度变化,若滴度无下降4倍以上,需重新评估过敏史并调整方案。
四、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孕妇梅毒患者无论分期均需立即治疗,首选青霉素,避免胎儿感染先天梅毒,治疗后需加强孕期梅毒血清学滴度监测。合并HIV感染的梅毒患者可能需延长治疗周期(如早期梅毒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1次,共12个月),需同时检测CD4细胞计数,根据免疫状态调整方案。合并妊娠的梅毒患者,若青霉素过敏,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头孢曲松钠,避免自行使用替代药物。
五、治疗后随访与性伴侣管理:
完成治疗后需定期复查(第1、3、6、12个月),观察RPR滴度变化,滴度持续下降至阴性提示治愈。治疗期间及治愈前需避免性生活,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梅毒筛查和治疗,防止交叉感染。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共用毛巾、餐具等私人物品,减少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