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经母婴或血液途径感染,分三期且早期传染性强,不及时治疗可累及多器官。

一、病因与传播途径
梅毒由苍白密螺旋体(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95%以上通过性接触传播(包括同性、异性或双性性接触),少数经母婴传播(孕妇感染后胎儿宫内感染)、血液传播(共用污染针具)或密切接触污染物品(如内衣、毛巾)传播。
二、临床分期与表现
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生殖器、肛门等部位出现无痛性硬下疳(圆形/椭圆形溃疡,边缘硬、表面清洁),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3-8周可自行消退,传染性极强。
二期梅毒(感染后6-8周):全身泛发皮疹(手掌、足底多见,对称分布),伴扁平湿疣(肛周/生殖器潮湿部位扁平丘疹)、口腔黏膜斑,可伴发热、乏力、淋巴结肿大,传染性极强。
三期梅毒(晚期,感染后2-20年):损害皮肤、骨骼、心血管、神经等,如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破坏性溃疡),心血管梅毒可致主动脉瘤/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神经梅毒出现痴呆、瘫痪等,严重致残致死。
潜伏梅毒:无临床症状但血清学阳性,可能复发为二期或三期梅毒。
三、诊断方法
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确诊:
病原学检查:暗视野显微镜观察皮损分泌物(硬下疳、扁平湿疣处)螺旋体,适用于早期诊断;
血清学试验:非特异性试验(RPR/TRUST,筛查、观察疗效)和特异性试验(TPPA/TPHA,确诊),需结合两者结果判断。
四、治疗原则
首选青霉素类: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2-3次);晚期梅毒(三期、晚期潜伏)或心血管/神经梅毒需调整剂量和疗程(如静脉滴注青霉素)。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多西环素、阿奇霉素等,需遵医嘱规范治疗。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孕期确诊需尽早规范治疗(首选青霉素),避免胎儿先天梅毒(流产、早产、死胎或新生儿梅毒);
新生儿:母亲未治疗时,新生儿需预防性治疗(苄星青霉素单剂注射),并随访血清学滴度;
HIV感染者:梅毒进展快、治疗失败风险高,需增加治疗剂量/疗程,加强血清学监测(每3个月1次)。
(注:具体治疗方案需由医生评估,定期复查血清学滴度以判断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