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治疗需遵循及时就医、规范化用药、性伴侣同治、定期复查等原则,不同类型性病因病原体差异治疗方案不同,需通过实验室检查明确诊断后针对性处理。

一、明确诊断与分型治疗
1.淋病:由淋球菌感染引起,推荐头孢曲松类抗生素治疗,需通过尿道/宫颈分泌物培养及药敏试验确认病原体及敏感药物。
2.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导致,首选青霉素类药物,早期梅毒(一期、二期)疗程通常为2周,晚期梅毒疗程需延长至3周以上,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或四环素类药物。
3.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常用阿奇霉素、多西环素等大环内酯类或四环素类抗生素,治疗后需复查核酸检测确认病原体清除。
4.生殖器疱疹: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引发,推荐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需在发病早期使用以缩短病程。
5.尖锐湿疣: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导致,可外用咪喹莫特乳膏、鬼臼毒素酊等,或采用激光、冷冻等物理治疗,治疗期间需避免性生活直至皮损完全消退。
二、性伴侣同治与生活方式干预
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检查与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直至双方均完成规范治疗;使用安全套可降低传播风险,避免交叉感染;治疗期间需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共用毛巾、内裤等私人物品,内裤需煮沸消毒。
三、特殊人群治疗调整
1.孕妇:梅毒、淋病等需选用对胎儿安全的药物,如青霉素,禁用四环素、喹诺酮类;治疗后需加强孕期监测,观察胎儿发育情况。
2.哺乳期女性:优先选择哺乳期安全药物,如青霉素类,用药期间暂停哺乳或延长哺乳间隔;避免使用抗病毒药物(如阿昔洛韦)过量,需严格遵医嘱调整剂量。
3.儿童:婴幼儿梅毒需按体重计算药物剂量,避免使用影响骨骼发育的药物;低龄儿童(<12岁)生殖器疱疹治疗优先局部护理,避免全身用药,必要时采用物理治疗。
4.老年患者:常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需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如糖尿病患者避免使用含糖输液,调整治疗周期至6-8周,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5.合并HIV感染者:梅毒在HIV感染者中可能进展更快,需增加青霉素剂量至240万单位/次,每4小时1次,疗程延长至3周;生殖器疱疹可适当增加抗病毒药物剂量,同时监测HIV病毒载量。
四、随访与预防复发
治疗结束后需按周期复查,梅毒患者需随访2-3年,监测血清学滴度变化;淋病、衣原体感染治疗后1-2周复查分泌物培养;尖锐湿疣患者需每2周复查1次,连续3个月无复发方可视为临床治愈。治疗期间若出现症状反复,需及时复诊调整方案,避免自行停药或滥用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