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由梅毒螺旋体(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主要通过性接触、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导致感染。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借助黏附蛋白定植于局部组织,引发炎症反应,随后经血液和淋巴系统扩散至全身,破坏血管内皮细胞,诱发多器官系统损害。
一、传播途径与致病机制
1.性接触传播:为最主要途径,包括同性、异性及双性性接触,尤其是未经安全套保护的性行为,病原体通过皮肤黏膜微小破损侵入人体。
2.母婴传播:孕妇感染梅毒后,病原体经胎盘传播给胎儿,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先天梅毒,新生儿出生后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骼异常等。
3.血液传播:共用污染医疗器械(如未经消毒的注射器)、输入未经筛查的血液制品可能传播,目前因献血筛查规范,该途径已显著减少。
二、临床分期与症状特点
1.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出现硬下疳,表现为生殖器或口腔等部位无痛性溃疡,边界清晰,质地较硬,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持续3~8周可自行消退。
2.二期梅毒:硬下疳消退后6~8周进入二期,病原体扩散全身,出现皮疹(如手掌足底铜红色斑疹)、黏膜斑、扁平湿疣等,伴发热、乏力、淋巴结肿大,症状可自行缓解但易复发。
3.三期梅毒:感染后2~20年出现,表现为心血管梅毒(主动脉炎、主动脉瘤)、神经梅毒(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皮肤黏膜树胶肿等,严重时可致残或致命。
4.先天梅毒:新生儿表现为皮肤水疱、鼻炎、肝脾肿大,儿童期可出现鞍鼻、哈钦森三联征(间质性角膜炎、哈钦森齿、神经性耳聋)。
三、治疗原则与药物选择
1.治疗原则:早期规范治疗可阻断病程进展,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需足量、足疗程使用。治疗后需定期随访,监测血清学指标(如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变化,评估疗效及是否复发。
2.药物选择:
- 青霉素类:苄星青霉素为首选,适用于各期梅毒,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
- 替代药物: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静脉滴注,或四环素类(多西环素)、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口服,但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孕期梅毒筛查(首次产检及妊娠28周)至关重要,早期感染需规范治疗以降低胎儿感染风险。治疗期间需监测RPR滴度变化,新生儿出生后需随访至18月龄,必要时预防性治疗。
2.HIV感染者:梅毒可能加速HIV复制,且治疗后血清学反应可能延迟,需加强RPR定量监测,适当延长随访周期。
3.儿童:先天梅毒新生儿需根据体重调整治疗剂量,避免使用成人剂型;低龄儿童(<6岁)慎用四环素类药物,以防牙齿黄染及骨骼发育异常。
五、预防措施
1.性健康管理:坚持使用安全套,避免多性伴及高危性行为,定期进行性传播疾病筛查。
2.母婴阻断:孕前、孕期规范梅毒筛查,确诊感染者需在妊娠早期接受治疗,防止先天梅毒发生。
3.血液安全:避免共用注射器,献血及用血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确保血液制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