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肿瘤的治疗原则以综合治疗为核心,需根据肿瘤类型、分级、位置及患者个体情况(年龄、体能状态、基础疾病等)制定个体化方案,主要原则如下:

一、手术治疗原则
1. 手术目的:以最大程度安全切除肿瘤为首要目标,同时明确病理诊断、缓解颅内压增高症状及神经功能障碍。对于无法完全切除的肿瘤(如脑干肿瘤、深部浸润性肿瘤),可通过活检明确病理,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2. 手术决策依据:肿瘤的可切除性(位置是否邻近重要功能区)、病理类型(如低级别胶质瘤可优先手术,高级别胶质瘤术后需辅助放化疗)、患者预期寿命及生活质量需求。
3. 特殊人群考量:儿童患者需优先保护神经功能,避免过度切除导致认知、运动功能损伤;老年患者需评估心肺功能及手术耐受性,选择创伤更小的术式;孕妇患者需在多学科协作下评估手术对胎儿的影响,必要时推迟至产后。
二、放射治疗原则
1. 放疗适用场景:适用于术后残留、无法手术切除的肿瘤(如脑干肿瘤、弥漫性中线胶质瘤)、高级别胶质瘤术后辅助治疗(如胶质母细胞瘤术后常规放化疗)。
2. 放疗方式选择:外照射放疗(常规分割放疗、大分割放疗)适用于体积较大或多发转移灶;立体定向放疗(伽马刀、射波刀)适用于位置深在、体积小的残留肿瘤;儿童患者需控制单次剂量及总剂量(如≤54 Gy),避免影响脑发育。
3.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老年患者需评估认知功能储备,优先选择副作用更小的放疗技术;癫痫患者放疗前需控制发作,避免放疗诱发脑损伤。
三、化学治疗原则
1. 化疗药物选择:替莫唑胺为高级别胶质瘤一线化疗药物,同步放化疗时每日给药;对无法耐受替莫唑胺的患者,可考虑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低级别胶质瘤(WHO II级)可暂缓化疗,密切观察肿瘤进展。
2. 化疗周期与剂量调整:儿童患者需避免使用神经毒性药物(如丙卡巴肼),优先选择替莫唑胺(剂量按体表面积调整);老年患者需根据肝肾功能降低剂量,同步监测血常规(避免骨髓抑制)。
3. 非药物干预优先:优先通过手术、放疗等局部控制手段,减少化疗对全身的影响;对体能较差患者,可采用姑息化疗(如单药低剂量)。
四、靶向与免疫治疗原则
1. 靶向治疗:针对特定分子异常的药物,如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用于复发胶质母细胞瘤;IDH突变型胶质瘤可尝试艾伏尼布(需检测IDH1 R132H突变);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抗VEGF药物(可能影响血脑屏障发育)。
2. 免疫治疗:PD-1/PD-L1抑制剂(如帕博利珠单抗)在部分免疫原性较高的肿瘤中探索应用,需结合肿瘤突变负荷(TMB)及PD-L1表达检测结果;TILs疗法、CAR-T细胞疗法暂不推荐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五、多学科协作原则
1. 协作团队组成:神经外科、放疗科、肿瘤科、影像科、病理科、心理科等组成MDT团队,共同制定治疗方案。例如,对脑干胶质瘤患者,需评估手术风险、放疗耐受性及营养支持需求。
2. 个体化方案调整:根据肿瘤分子分型(如IDH突变、1p/19q共缺失)、患者体能评分(ECOG 0-1分优先积极治疗)、经济条件(如靶向药物可报销则优先考虑)等因素动态调整治疗策略。
六、支持治疗原则
1. 对症处理:颅内压增高者使用甘露醇、地塞米松等控制症状;癫痫患者需长期规范使用抗癫痫药物(如丙戊酸钠);疼痛管理优先非甾体抗炎药(如塞来昔布),避免阿片类药物掩盖病情。
2. 营养与心理支持:老年患者需评估吞咽功能,提供高蛋白饮食及营养补充剂;儿童患者需结合心理干预(如游戏疗法)减轻治疗恐惧;孕妇患者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维持胎儿安全。
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评估疗效及副作用,对出现严重并发症(如严重骨髓抑制、认知功能恶化)的患者,及时调整治疗强度,以维持患者生存质量为核心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