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胶质瘤放疗作用重要,能延长生存期、缓解症状、辅助其他治疗,低级别和高级别脑胶质瘤放疗有不同特点,放疗有放射性脑损伤等副作用及应对方式,适应人群为能耐受且无禁忌证的患者,禁忌人群为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身体极度虚弱、妊娠或哺乳期女性等。

延长患者生存期
多项临床研究表明,对于脑胶质瘤患者,放疗能够显著延长患者的生存期。例如,在一些针对胶质母细胞瘤的研究中,联合放疗与其他治疗手段可以使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放疗可以破坏肿瘤细胞的DNA结构,阻止其无限增殖,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为患者争取更多的生存时间。
缓解症状
脑胶质瘤患者往往会出现头痛、癫痫发作、神经功能缺损等症状,放疗可以减轻肿瘤对周围脑组织的压迫,缓解这些症状。对于因肿瘤导致颅内压增高引起的头痛,放疗缩小肿瘤体积后可降低颅内压,从而缓解头痛症状;对于肿瘤侵犯脑组织导致的癫痫发作,放疗也有助于控制癫痫的发作频率和严重程度。
辅助其他治疗
放疗常与手术、化疗等联合应用。在手术切除肿瘤后进行放疗,可以降低肿瘤的局部复发率。因为手术难以完全清除所有的肿瘤细胞,放疗可以对残留的肿瘤细胞进行杀伤。同时,放疗也可以增强化疗药物对肿瘤细胞的敏感性,提高整体治疗效果。
不同类型脑胶质瘤放疗的特点
低级别脑胶质瘤
低级别脑胶质瘤生长相对缓慢,放疗的时机和剂量需要谨慎考虑。一般来说,对于一些体积较小、没有明显症状的低级别脑胶质瘤,可能会先采取密切观察的策略,当肿瘤出现进展迹象时再考虑放疗。放疗剂量相对较低级别,需要在控制肿瘤和保护正常脑组织功能之间寻求平衡,因为低级别脑胶质瘤患者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生存,要尽量减少放疗对正常脑组织的长期损伤,以维持患者的生活质量。
高级别脑胶质瘤
高级别脑胶质瘤恶性程度高,生长迅速。对于高级别脑胶质瘤,术后放疗是标准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会采用较高剂量的放疗来尽可能多地杀灭肿瘤细胞。例如胶质母细胞瘤,在手术切除后一般会进行术后辅助放疗,并且常联合替莫唑胺化疗,以提高治疗效果。放疗可以快速缩小肿瘤体积,缓解患者的紧急症状,如由肿瘤引起的神经功能障碍等。
放疗的副作用及应对
放射性脑损伤
放疗可能会导致放射性脑损伤,包括急性放射性脑损伤和慢性放射性脑损伤。急性放射性脑损伤多在放疗期间或放疗后短期内出现,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一般通过对症处理,如使用脱水药物降低颅内压、止吐药物等可以缓解。慢性放射性脑损伤可能在放疗后数月至数年出现,表现为认知功能下降、神经功能缺损等。对于慢性放射性脑损伤,目前主要是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如通过康复训练改善神经功能缺损,使用改善认知的药物等。在放疗过程中,需要精确设计放疗计划,尽量减少对正常脑组织的照射剂量,以降低放射性脑损伤的发生风险。
其他副作用
放疗还可能引起脱发(如果照射部位涉及头部毛发区域)、血液系统抑制等副作用。对于血液系统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需要密切监测血常规,当白细胞严重降低时,要采取预防感染的措施,如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等;血小板降低时要注意防止出血,避免剧烈活动等。在儿童脑胶质瘤患者中,放疗对生长发育和内分泌功能的影响需要特别关注,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放疗可能会影响垂体等内分泌器官的功能,导致生长迟缓、内分泌紊乱等,需要在放疗前后密切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指标和内分泌功能,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放疗的适应人群及禁忌人群
适应人群
对于能够耐受放疗的脑胶质瘤患者,无论是低级别还是高级别,只要没有明显的放疗禁忌证,都可以考虑放疗。例如,身体一般状况较好,能够承受放疗过程中的副作用的患者。
术后患者如果存在肿瘤残留、高复发风险等情况,一般需要进行放疗。
禁忌人群
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因为放疗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肝肾功能损害,所以此类患者一般不适合放疗。
身体极度虚弱、无法耐受放疗的患者,如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情况的患者。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放疗可能会对胎儿或婴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一般禁忌放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