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体重增长的正常范围需结合孕前身体质量指数来精准判定。

孕前身体质量指数处于18.5至23.9的正常体重女性,孕期总增重建议控制在11.5至16千克,孕中晚期每周增重约0.35至0.5千克。孕前身体质量指数低于18.5的偏瘦女性,孕期总增重可提高至12.5至18千克,孕中晚期每周增重约0.5至0.6千克。孕前身体质量指数在24至27.9的超重女性,孕期总增重应控制在7至11.5千克,孕中晚期每周增重约0.25至0.35千克。孕前身体质量指数大于等于28的肥胖女性,孕期总增重建议不超过5至9千克,孕中晚期每周增重不超过0.2千克。
注意,孕早期因妊娠反应体重增长缓慢甚至略降属于正常现象,需通过规律产检监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