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常见症状包括妊娠20周后出现的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水肿(多从下肢开始,逐渐蔓延至全身)、蛋白尿(尿液中蛋白含量升高),部分孕妇可能伴随头痛、视物模糊、上腹痛等不适,严重时可出现抽搐、意识障碍等并发症。

一、轻度妊娠高血压症状。血压轻度升高,通常收缩压140-159mmHg或舒张压90-99mmHg,无明显自觉症状,可能仅有轻微水肿(如脚踝部按压凹陷,休息后不消退),尿蛋白微量(<0.3g/24h),此阶段孕妇一般无明显不适,易被忽视。
二、重度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症状。血压显著升高,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伴随明显水肿(面部、腹部水肿明显),尿蛋白持续升高(≥2.0g/24h或随机尿蛋白≥1+),自觉症状加重,如持续性头痛(尤其枕部)、视物模糊(眼前闪光、黑点)、上腹部不适(肝区疼痛),部分孕妇出现恶心呕吐、体重异常增加(每周>0.5kg)。
三、高危人群症状特点。1.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升高,孕期血压进一步波动,症状可能更早出现(孕早期即可出现),且血压控制难度大,需加强监测;2. 肥胖孕妇(BMI≥28):水肿和血压升高可能更隐匿,易因忽视体重增加而延误诊断,需定期称重和血压监测;3. 高龄孕妇(≥35岁):基础代谢和血管弹性变化可能导致血压波动,症状可能不典型,需增加产检频率。
四、严重并发症症状。1. 子痫发作:血压骤升后突发全身强直-阵挛性抽搐,伴意识丧失,抽搐后可能短暂恢复,间隔数分钟或数小时再次发作,需紧急终止妊娠;2. HELLP综合征:无特异性症状,可能表现为右上腹疼痛、恶心呕吐、黄疸(皮肤巩膜发黄)、出血倾向(牙龈出血、鼻出血),需通过实验室检查(血小板<100×10/L、溶血指标异常、肝酶升高)确诊。
五、特殊人群温馨提示。对于有慢性高血压史的孕妇,应在孕前3个月将血压控制稳定,孕期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出现血压波动(如收缩压≥150mmHg)或头痛等症状时立即就医;肥胖孕妇需在孕期控制体重增长(每周≤0.5kg),避免久坐久站,适当抬高下肢促进血液循环;高龄孕妇建议增加产检次数,首次产检即进行全面血压和肝肾功能筛查,建立孕期血压监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