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肥胖症合并糖尿病且经规范非手术干预无效、无禁忌症的患者,建议考虑减重代谢手术。以下是具体适用情况:
一、肥胖症相关指征
1. 体重指数(BMI)≥35kg/m2且合并2型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等代谢性疾病,经生活方式干预(饮食控制、运动)及药物治疗6个月以上,体重无明显下降且代谢指标未改善。
2. BMI 32-35kg/m2的患者,若存在2型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8.5%)、胰岛素抵抗(空腹胰岛素≥15mU/L),且经最大剂量二甲双胍等药物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或合并肥胖相关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严重骨关节炎等并发症。
二、糖尿病专项指征
1. 2型糖尿病患者经1-2种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治疗后,糖化血红蛋白持续>8.5%,且排除1型糖尿病、严重胰岛β细胞功能衰竭(C肽水平<0.3ng/ml)。
2. 糖尿病病程≥5年,已出现微血管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Ⅲ期以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大血管并发症(如冠心病、脑梗死病史),且经规范降糖治疗后仍有进展风险。
三、合并严重代谢风险的高风险患者
1. 中心性肥胖(男性腰围≥90cm,女性≥85cm)伴随代谢综合征(高血压、高甘油三酯、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血糖),经3个月以上医学营养治疗(每日热量控制在1500kcal以下)体重下降<5%。
2. 存在代谢性肝病(如非酒精性脂肪肝NASH)、肥胖性心肌病等疾病,影像学提示肝纤维化F2以上或心功能不全NYHAⅡ级,且无手术禁忌症(如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活动性感染)。
四、特殊人群的谨慎适用
1. 青少年(12-18岁)需骨龄评估,仅适用于严重肥胖(BMI≥95百分位)合并代谢性疾病且生长发育指标异常(如性早熟、肥胖性生殖无能综合征),需多学科团队(内分泌科、营养科、外科)联合评估。
2. 老年患者(≥65岁)需综合评估心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ml/min)、预期寿命(≥10年)及合并症(如未控制的冠心病、痴呆),仅在药物无法控制血糖且无严重并发症时谨慎选择。
五、非手术干预无效的明确标准
1. 生活方式干预:严格执行每日热量限制(1200-1500kcal)、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持续6个月后体重下降<5%或体脂率未降低10%。
2. 药物治疗:使用二甲双胍(最大剂量2550mg/d)联合SGLT-2抑制剂或GLP-1受体激动剂治疗后,糖化血红蛋白仍>7.5%且空腹血糖>8.0mmol/L,或出现严重低血糖、胃肠道副作用无法耐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