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心衰竭需以综合管理为核心,包括紧急处理、基础疾病控制、药物干预、特殊人群调整及生活方式优化。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明确诊断,避免延误治疗。

一、紧急处理与初步评估
症状分级识别,如劳力性呼吸困难(日常活动后)、端坐呼吸(夜间憋醒)、急性肺水肿(咳粉红色泡沫痰),急性发作时立即取半卧位或坐位,双腿下垂以减轻心脏负荷,高流量吸氧(4-6L/min)改善缺氧,同时联系急救人员。
基础生命体征监测,包括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记录尿量变化,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二、基础疾病与诱因控制
感染控制,如肺部感染需经验性抗感染治疗,选择敏感抗生素,避免心衰加重。
心律失常纠正,房颤或室性早搏等需及时药物或电复律治疗,维持窦性心律。
心肌缺血干预,如急性冠脉综合征需抗血小板、调脂治疗,必要时血运重建。
三、药物治疗原则
利尿剂(如呋塞米)通过排钠排水减轻容量负荷,缓解水肿及呼吸困难,需监测电解质避免紊乱。
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扩张外周血管,降低心脏前后负荷,适用于血压正常或偏高者。
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酚丁胺)短期增强心肌收缩力,用于低血压或组织低灌注状态。
心室重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ACEI/ARB)长期使用改善心室重构,降低再住院风险,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步调整。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利尿剂使用需监测肾功能及电解质,避免低血压或肾功能恶化;合并糖尿病者,严格控制血糖(空腹血糖4.4-7.0mmol/L)。
儿童患者,优先排查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等病因,避免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非药物干预(如手术)为首选。
妊娠期女性,心衰多为妊娠相关并发症,禁用ACEI/ARB,β受体阻滞剂需谨慎调整剂量,避免影响胎儿发育。
合并慢性肾病患者,优先选择对肾功能影响小的利尿剂(如托拉塞米),避免肾毒性药物。
五、生活方式与长期管理
饮食调整,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5g),控制液体总量(1500-2000ml/日),避免腌制食品、加工肉类等高钠食物。
运动指导,心功能稳定期(NYHA II级)可进行低强度运动(如慢走、太极拳),每次20-30分钟,每周3-5次,避免憋气类运动。
心理调节,避免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家属需多陪伴支持,必要时寻求心理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