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冒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缓解症状,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安全药物;感冒引发鼻炎时,优先采用生理盐水洗鼻等非药物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氯雷他定等抗组胺药缓解症状,需避免自行用药。
一、孕妇感冒的处理
1. 非药物干预措施:保证每日充足饮水(1500~2000ml),维持呼吸道湿润;保证每日8~10小时睡眠,避免过度劳累;体温低于38.5℃时可使用退热贴、温水擦浴等物理降温方式;鼻塞时可用生理盐水鼻腔冲洗,缓解黏膜充血。
2. 药物选择原则及安全药物:对乙酰氨基酚是孕期退热、止痛的首选药物(需确认无药物过敏史),可缓解头痛、肌肉酸痛及发热症状;布洛芬在妊娠中晚期(20周后)需避免使用,因其可能影响胎儿循环系统;伪麻黄碱类药物妊娠早期禁用,可能增加胎儿畸形风险。
二、感冒引发鼻炎的处理
1. 非药物干预措施:保持室内湿度40%~60%,避免干燥环境刺激鼻黏膜;外出时佩戴口罩,减少冷空气、花粉等过敏原接触;鼻腔局部可使用温热毛巾敷鼻根处,促进血液循环;过敏性鼻炎发作时需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
2. 药物选择原则及安全药物: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第二代抗组胺药)在孕期使用相对安全,可缓解鼻痒、打喷嚏等症状,需经医生评估后短期使用;鼻用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鼻喷剂)在妊娠中晚期可谨慎使用,局部用药全身吸收量低,对胎儿影响较小;鼻用减充血剂(如羟甲唑啉)妊娠早期禁用,妊娠中晚期需严格遵医嘱短期使用(不超过3天)。
三、孕妇用药的特殊注意事项
1. 妊娠早期(1~12周)为胎儿器官形成关键期,需绝对避免使用未经证实的药物;妊娠中晚期(13~40周)用药需更谨慎,优先选择单一成分药物,避免复方制剂(如含伪麻黄碱+抗组胺药的复方感冒药)。
2. 用药前必须咨询产科医生或药师,提供准确孕周、症状持续时间及既往过敏史;避免使用FDA妊娠分级为X类或D类的药物(如利巴韦林、链霉素)。
3. 若出现持续高热(超过39℃)、剧烈咳嗽伴胸痛、呼吸困难、胎动异常等症状,需立即就医,排查肺炎、流感等并发症。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合并细菌感染时(如脓涕超过10天、血常规提示白细胞显著升高),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莫西林、头孢类抗生素(妊娠B类,对胎儿影响较小);
2. 妊娠合并哮喘的孕妇,感冒诱发鼻炎时需维持基础哮喘治疗,避免自行调整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