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CHF)需以综合管理为核心,结合药物治疗、非药物干预及个体化调整,其中规范药物治疗、生活方式干预及并发症管理为关键环节。
一、规范药物治疗
1. 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通过促进钠水排泄减轻容量负荷,缓解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需定期监测电解质(重点血钾)及肾功能,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导致电解质紊乱或肾功能下降。
2.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延缓心室重构,降低住院风险,适用于无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eGFR>30ml/min)的患者,老年患者需从小剂量起始。
3. 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通过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改善心功能,适用于心功能稳定(NYHAⅡ-Ⅲ级)且无严重缓慢性心律失常的患者,禁用于急性失代偿期,用药后需监测心率(维持55-60次/分钟)。
4.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抑制醛固酮过度分泌,减少心肌纤维化及钠水潴留,适用于LVEF≤35%、血钾<5.0mmol/L的患者,需联合利尿剂时优先口服补钾。
5. SGLT2抑制剂(如达格列净):通过抑制肾脏钠重吸收改善容量负荷,兼具降糖作用,降低心衰住院及死亡风险,适用于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CHF患者,肾功能不全(eGFR≥30ml/min)可安全使用。
二、非药物干预措施
1.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通过植入电极纠正心脏电活动延迟,增加心输出量,适用于LVEF≤35%、QRS波宽≥150ms且心脏收缩不同步的患者,术后需规律监测起搏参数。
2. 埋藏式心脏转复除颤器(ICD):具备自动识别并除颤功能,降低猝死风险,适用于LVEF≤35%、符合猝死风险分层标准(如心肌梗死病史≥40天)的患者。
3. 心脏移植:终末期CHF(经药物优化后仍恶化,LVEF<20%)的根治性选择,需严格评估供体匹配及免疫抑制治疗耐受性,术后需终身服用抗排异药物。
三、生活方式干预
1. 饮食管理:每日钠摄入控制在2000mg(约5g盐),避免腌制食品、加工肉等高钠食物,液体摄入量根据尿量及水肿程度调整(通常<1500ml/日),增加富含钾的食物(如菠菜、土豆)预防低钾血症。
2. 运动康复:心功能稳定者(NYHAⅡ级)可进行低强度有氧运动(如平地步行,每次20-30分钟,每周3-5次),运动中监测心率(静息心率+运动后心率增量<20次/分钟),避免憋气或过度疲劳。
3. 戒烟限酒:吸烟加速血管硬化,酒精加重容量负荷,均需严格戒除,老年及合并冠心病患者需加强戒烟动机干预,必要时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
4. 体重监测:每日晨起空腹排尿后测量体重,若2周内增加>3kg提示液体潴留,需及时就医调整利尿剂剂量,老年及肾功能不全者需警惕体重波动掩盖症状。
四、特殊人群管理
1. 老年患者(≥75岁):优先选择小剂量β受体阻滞剂及螺内酯,避免大剂量利尿剂(如呋塞米>40mg/日),定期复查肾功能(每3个月1次)及电解质,每2周调整利尿剂剂量。
2. 儿童CHF:病因多为先天性心脏病(如室间隔缺损),以手术修复为主,药物治疗需选用儿童剂型(如呋塞米注射液),禁用ACEI/ARB(无安全性证据),强调儿科心脏专科随访。
3. 合并糖尿病患者:优先使用SGLT2抑制剂(如达格列净),兼顾降糖与心衰治疗,避免噻嗪类利尿剂(升高血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控制目标6.5%-7.0%。
4. 妊娠期CHF:禁用ACEI/ARB(致畸风险),优先静脉利尿剂(如呋塞米)控制容量,终止妊娠后启动长期治疗,避免产后出血诱发急性心衰。
五、并发症管理
1. 心律失常:房颤患者需CHADS-VASc评分,≥2分者长期抗凝(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避免血栓栓塞;频发室性早搏可予β受体阻滞剂。
2. 肾功能不全:早期使用SGLT2抑制剂延缓肾功能下降,禁用非甾体抗炎药(加重肾损伤),必要时短期血液透析维持容量平衡。
3. 电解质紊乱:定期监测血钾(正常3.5-5.5mmol/L),高钾血症禁用ARNI及ACEI,口服补钾优先氯化钾缓释片,避免静脉补钾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