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可能是放射线直接损伤、免疫功能下降、合并感染、基础肺病加重、治疗剂量不当等引起的。

1.放射线直接损伤
放疗过程中,高能射线直接损伤肺泡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导致肺泡壁通透性增加,炎性细胞浸润,引发炎症反应。这种损伤与放射剂量和照射范围密切相关,通常在放疗后1-3个月出现。
2.免疫功能下降
放疗会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白细胞特别是淋巴细胞减少,机体抵抗力降低,容易继发机会性感染,加重肺部炎症。
3.合并感染
放射损伤的肺组织易继发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如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曲霉菌等,进一步加重肺部炎症。
4.基础肺病加重
原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等基础肺病患者,放疗后更容易发生放射性肺炎,因肺功能储备差,炎症反应更剧烈。
5.治疗剂量不当
单次照射剂量过高或总剂量过大,可能增加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