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病的主要症状包括牙龈红肿、刷牙或咬硬物时出血、口臭、牙龈退缩及牙齿松动;治疗以控制菌斑和牙石为核心,基础治疗包括龈上洁治与龈下刮治,必要时配合局部药物或手术干预,治疗后需长期口腔卫生维护以防复发。

一、牙周病的症状类型及表现
1. 牙龈炎:典型症状为牙龈红肿、质地松软,刷牙或进食时自发性出血,口臭多由细菌分解产物引起,无牙齿松动或牙槽骨吸收;
2. 牙周炎:除牙龈炎症状外,伴随牙龈退缩、牙周袋形成(牙周探针测量深度≥3mm)、牙槽骨吸收(影像学可见骨硬板消失或骨密度降低),严重时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甚至脱落。
二、特殊人群的牙周病风险
1. 青少年:青春期激素波动(如性激素升高)增加牙龈对菌斑的敏感性,吸烟(或二手烟暴露)、熬夜、高糖饮食等不良习惯可加重炎症反应,增加治疗难度;
2. 妊娠期女性:孕激素水平上升使牙龈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加,易形成妊娠期牙龈炎,若伴随牙菌斑堆积,可能发展为妊娠性龈瘤;
3. 老年人:随年龄增长牙龈生理性退缩,全口多数牙列不齐或义齿佩戴者清洁效率降低,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时,炎症难以控制,治疗后复发率升高;
4. 吸烟者:吸烟可减少牙龈局部血流、抑制成纤维细胞活性,降低牙周治疗后的组织再生能力,使治疗效果维持时间缩短50%以上。
三、牙周病的治疗手段与原则
1. 基础治疗:通过龈上洁治术(洗牙)去除牙结石,龈下刮治术清除牙周袋内菌斑和牙结石,必要时配合根面平整术,以消除炎症;
2. 药物辅助:局部使用含氯己定、甲硝唑的凝胶或漱口水控制急性炎症,全身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避免长期滥用导致菌群失调;
3. 手术治疗:对基础治疗后仍有深牙周袋(≥5mm)、牙槽骨吸收>1/2根长的患者,可行翻瓣术、引导组织再生术等,促进牙周组织修复;
4. 修复与维护:对Ⅲ度松动牙进行夹板固定,治疗后每3~6个月需复查牙周健康,必要时再次洁治,防止病情反复。
四、特殊人群的治疗注意事项
1. 儿童与青少年: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如口腔卫生指导、纠正刷牙方式),避免使用含酒精漱口水,12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含氟量过高的牙膏,定期检查(每6个月);
2. 妊娠期女性:孕前完成牙周基础治疗,孕期仅在必要时进行治疗,选择孕中期(4~6个月)操作,避免使用甲硝唑、四环素类药物(有胎儿致畸风险);
3. 老年患者:治疗前需评估基础疾病(如糖尿病控制情况、肝肾功能),避免空腹或低血糖状态下治疗,术后加强营养支持,促进创口愈合;
4. 糖尿病患者:将空腹血糖控制在<7.0mmol/L后再进行牙周治疗,治疗中监测血糖变化,局部使用不含肾上腺素的局麻药,避免感染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