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因眼压异常或视神经病变导致的慢性眼病,表现为视野缺损和视力不可逆下降;视疲劳是用眼过度引发的功能性症状,主要表现为眼干涩、酸胀等,休息后可缓解。两者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眼部器质性损伤及症状的可逆性。
一、病因机制
青光眼主要由眼压升高(开角型因房水排出障碍,闭角型因房角关闭)、视神经血液循环障碍(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风险高)引发;视疲劳多因用眼习惯不当(如连续使用电子设备超2小时)、屈光不正(近视未矫正者常见)、环境因素(光线明暗不均)及调节功能异常(如老花眼早期调节力下降)导致,无眼部结构病变。
二、典型症状
青光眼早期常无症状,进展期出现眼胀、头痛(尤其傍晚)、视野“缺损”(如看东西边缘模糊),夜间视力下降明显;视疲劳表现为短暂视物模糊(休息后恢复)、眼周酸胀、畏光、异物感,无持续性视野缺损,症状随用眼强度增加而加重,休息后缓解。
三、病情进展与预后
青光眼是进行性疾病,若眼压控制不佳,视神经持续受损,视野范围逐渐缩小,最终可能失明;视疲劳若持续用眼不干预,可能引发暂时性视力下降,但经休息、环境调整等非药物干预后症状可消失,不会造成器质性损伤。
四、诊断与检查手段
青光眼需通过眼压测量(正常范围10-21mmHg)、眼底视神经检查(杯盘比>0.3提示异常)、视野检查(检测周边视野缺损)确诊;视疲劳依赖症状评估,结合用眼史,必要时进行调节功能检查(如调节滞后量),眼部结构检查无异常。
五、治疗与干预原则
青光眼治疗以控制眼压为核心:①药物(如前列腺素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降低眼压;②激光/手术(如小梁切除术)改善房水循环;③高危人群(有家族史、40岁以上)建议每1-2年筛查眼压。视疲劳优先非药物干预:①定时休息(每30分钟远眺5分钟);②调整环境(光线柔和,屏幕亮度与环境光一致);③热敷缓解眼肌疲劳;④必要时配镜矫正屈光不正,无需针对眼压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40岁以上人群、高度近视者、有青光眼家族史者需定期筛查眼压;儿童及青少年视疲劳高发于学业压力大、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者,建议家长监督每日用眼时长不超过1.5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