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注意事项主要包括术前严格评估眼部条件及全身状况,术后遵循科学护理规范,特殊人群需额外评估风险,日常生活中注意用眼习惯与环境调整,同时警惕术后并发症发生。
一、术前评估阶段需重点关注:1. 眼部检查: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眼压、角膜厚度、曲率、眼底情况(排除视网膜变性、裂孔),以及角膜地形图评估,确保无明显干眼症、圆锥角膜等病变。2. 全身排查:糖尿病、高血压、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等患者需控制基础病,避免手术中出血或感染风险。3. 年龄与度数要求:一般18岁以上,近2年近视度数稳定(每年变化≤50度),散光≤600度,近视≤1200度。4. 术前停镜:软性隐形眼镜需停戴1-2周,硬性RGP停戴3-4周,OK镜停戴3个月以上,以确保角膜形态稳定。
二、术后护理阶段需严格执行:1. 用药规范:术后需遵医嘱使用抗生素(如左氧氟沙星)和糖皮质激素(如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药水,每日3-4次,持续1-2周,不可自行停药或增减剂量。2. 眼部防护:术后1个月内避免揉眼、化妆(尤其眼线眼影),勿用污水溅入眼内,外出建议戴防紫外线墨镜,避免强光刺激。3. 活动限制:术后1周内避免低头弯腰(防眼压升高),1个月内禁止游泳、潜水、剧烈运动(如篮球、跳水),必要时佩戴护目镜。4. 复查监测:术后1天、1周、1个月需复查视力、眼压及角膜恢复情况,6个月后每半年常规随访,高度近视者需额外关注眼底变化。
三、特殊人群需额外评估:1. 青少年(18岁以下):角膜发育未完全,近视度数可能进展,暂不建议手术,优先通过角膜塑形镜、低浓度阿托品控制度数。2. 孕妇及哺乳期女性:激素水平波动可能影响角膜形态,建议产后3-6个月再评估,哺乳期避免使用激素类眼药水。3. 高度近视(≥600度):术前需详细检查眼底(排查视网膜裂孔、变性),术后避免剧烈运动(如蹦极、过山车),降低视网膜脱离风险。4. 慢性病患者:高血压(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患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调整手术时机。
四、生活方式与并发症预防:1. 用眼管理:术后1-3个月避免长时间用眼(每30分钟远眺5分钟),控制电子设备使用,保持室内光线适中(300-500lux)。2. 饮食调整:增加富含维生素A(胡萝卜、动物肝脏)、叶黄素(玉米、蓝莓)的食物,减少高糖高脂饮食(预防角膜水肿)。3. 干眼症护理:术前有干眼症状者,术后需使用无防腐剂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每日3-4次,避免空调直吹眼部。4. 异常信号警惕:若术后出现视力突然下降、眼痛、眼红超过3天不缓解、视物变形等,需立即就医排查角膜瓣移位、感染或眼底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