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病是由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遗传与环境致机体产针对甲状腺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致甲状腺过度分泌激素,表现为甲状腺弥漫性肿大伴高代谢等,实验室检血清促甲状腺激素降低、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等升高、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多呈阳性,治疗用抗甲状腺药物等;桥本甲状腺炎属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免疫系统错误攻击致甲状腺功能异常,初期无症状后期甲状腺肿大伴甲减表现,实验室检早期促甲状腺激素可升高、后期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等降低、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等显著升高,甲状腺功能正常时定期监测,甲减时用左甲状腺素钠替代,儿童Graves病需监测生长发育,桥本孕妇需严格监测甲功,老年Graves病高代谢不典型需防器官受累,老年桥本甲减风险增加需定期评估调整治疗。
一、定义与病因差异
1.Graves病:是一种由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遗传易感性与环境因素(如感染、精神应激等)共同作用诱发机体产生针对甲状腺促甲状腺激素受体的自身抗体,刺激甲状腺过度合成与分泌甲状腺激素。
2.桥本甲状腺炎:属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主要因机体免疫系统错误攻击甲状腺组织,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等自身抗体损伤甲状腺滤泡细胞,导致甲状腺功能异常,遗传因素及环境因素(如碘摄入异常等)参与发病。
二、临床表现区别
1.Graves病:多表现为甲状腺弥漫性肿大,常伴高代谢症状(怕热、多汗、多食易饥、体重减轻、心悸、手抖等),部分患者出现眼征(如突眼、眼外肌受累等),少数有皮肤病变(胫前黏液性水肿等)。
2.桥本甲状腺炎:初期可无明显症状,随病情进展可出现甲状腺肿大(多为弥漫性,质地韧),后期易发展为甲状腺功能减退,表现为畏寒、乏力、皮肤干燥、便秘、体重增加等,部分患者甲状腺肿大明显时可压迫周围组织出现相应症状(如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
三、实验室检查差异
1.甲状腺功能指标:Graves病患者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升高;桥本甲状腺炎早期TSH可升高,后期FT3、FT4降低。
2.自身抗体:Graves病患者TRAb多呈阳性;桥本甲状腺炎患者TPOAb、TgAb显著升高,且滴度常较高。
四、治疗原则不同
1.Graves病:可采用抗甲状腺药物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或放射性碘治疗破坏部分甲状腺组织减少激素分泌,少数情况需手术治疗,治疗过程需监测甲状腺功能调整方案。
2.桥本甲状腺炎:若甲状腺功能正常,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甲状腺超声即可;若发展为甲状腺功能减退,需给予左甲状腺素钠片替代治疗,维持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Graves病:可能影响生长发育,需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及生长指标,治疗时需权衡抗甲状腺药物的使用风险与获益,放射性碘治疗一般不用于儿童。
2.桥本甲状腺炎孕妇:孕期需严格监测甲状腺功能,保证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以保障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因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胎儿智力及生长。
3.老年人群:Graves病老年患者高代谢症状可能不典型,需警惕心脏等重要器官受累;桥本甲状腺炎老年患者发生甲减的风险增加,需定期评估甲状腺功能并调整替代治疗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