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咽喉炎处理以非药物干预为核心,辅以对症药物,特殊人群需遵医嘱用药,出现严重症状应及时就医。
一、优先非药物干预措施
1. 充分休息与环境调节:保证每日7~8小时睡眠,避免熬夜;室内湿度维持50%~60%,可用加湿器或湿毛巾调节,避免干燥空气刺激咽喉黏膜。
2. 科学补水与饮食管理:每日饮水1500~2000ml(温水、淡茶水或温蜂蜜水,1岁以下婴幼儿不建议蜂蜜水),避免酒精、咖啡及辛辣刺激性食物;婴幼儿少量多次喂食母乳或配方奶,避免脱水。
3. 局部护理措施:用35~37℃温盐水(每500ml水加5g盐)含漱,每日3~4次,每次30秒,可减轻黏膜水肿与疼痛;含服无糖润喉糖(如含薄荷成分)可暂时缓解咽喉不适,2岁以下儿童禁用润喉糖(防窒息风险)。
二、对症药物使用规范
1. 解热镇痛药物:疼痛或发热(体温≥38.5℃)时,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6个月以上适用)或布洛芬(6个月以上适用),儿童按体重计算剂量,避免重复使用含相同成分的复方药物;4岁以下儿童禁用阿司匹林(可能引发Reye综合征)。
2. 抗生素使用原则:仅在明确细菌感染(如链球菌性咽炎,表现为咽部脓点、高热、颈部淋巴结肿大)时遵医嘱使用抗生素,如阿莫西林等;病毒性感染(占70%~80%)无需抗生素,滥用可能导致耐药性。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儿童群体:2岁以下禁用复方感冒药;4~6岁儿童若发热伴耳痛、鼻塞,避免使用含伪麻黄碱的药物;哮喘患儿需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
2. 孕妇与哺乳期女性:用药前必须咨询医生,禁用喹诺酮类抗生素(如左氧氟沙星),退热首选对乙酰氨基酚(孕期B类药物),哺乳期用药需间隔2~3小时再哺乳。
3. 老年与慢性病患者:合并高血压者慎用含伪麻黄碱的药物(可能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避免含糖润喉糖,选择无糖剂型;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以免加重肾损伤。
四、及时就医提示
出现持续高热超过3天、吞咽极度困难(唾液无法咽下)、呼吸困难(吸气时锁骨上窝凹陷)、声音嘶哑加重超过2天、耳痛或颈部淋巴结肿大直径>2cm等情况,需立即就医,排查是否并发扁桃体周围脓肿、中耳炎或急性喉炎等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