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以后发现糖尿病需分妊娠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两类处理,GDM以生活方式干预为主,孕前糖尿病需加强孕期血糖管理,两者均需在专业医疗团队指导下进行,以保障母婴安全。
一、妊娠糖尿病(GDM)
诊断标准:孕24-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即可确诊,高危孕妇(如肥胖、家族史)可提前筛查。
生活方式干预:控制每日主食200-300g(以全谷物为主),适量摄入优质蛋白(1.2-1.6g/kg体重)和蔬菜(每日≥500g),减少精制糖;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孕期瑜伽,避免空腹运动。
血糖监测:每日监测空腹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空腹控制在3.3-5.1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记录血糖曲线,连续3天不达标需及时联系医生。
药物干预:若生活方式干预无效,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禁用口服降糖药,因孕期安全性待确认。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35岁)、肥胖(BMI≥28kg/m2)者需增加产检频次,每2周监测胎儿体重,预防巨大儿风险。
二、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
类型管理:1型糖尿病需终身胰岛素治疗,2型糖尿病若空腹血糖≥7.0mmol/L,需调整胰岛素剂量,妊娠早期适当减少用量,避免低血糖。
血糖控制目标:空腹血糖3.3-5.6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降低胎儿畸形、流产风险。
并发症预防:每4周监测血压、肾功能,血压控制<130/80mmHg,预防子痫前期;定期眼底检查,避免视网膜病变进展。
特殊人群提示:既往有酮症酸中毒病史者,需加强血糖监测,出现恶心、呕吐时立即就医,防止酮症风险。
三、孕期血糖异常应急处理
低血糖:出现头晕、心悸时,立即进食15g碳水化合物(如半杯果汁),15分钟复测血糖,持续低血糖需就医;孕早期备少量坚果,避免空腹时间过长。
高血糖:若血糖>13.9mmol/L,伴随恶心、呕吐,立即检测尿酮体,必要时住院治疗,防止胎儿窘迫。
特殊时期调整:孕36周后每周胎心监护,胎儿体重增长过快(每周>200g)需评估终止妊娠,避免巨大儿。
四、产后管理及长期随访
产后复查:产后6-12周再次行OGTT,明确是否转为永久性糖尿病,持续高血糖者按糖尿病管理,2型糖尿病建议3个月内二甲双胍治疗(需医生评估)。
母乳喂养支持:GDM患者可正常母乳喂养,孕前糖尿病者需调整胰岛素剂量,避免低血糖;母乳喂养期间监测血糖波动。
心理支持:孕期及产后家属需提供心理支持,避免焦虑情绪,规律作息,适当运动,降低血糖波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