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型糖尿病(GDM)需进行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等检查。常规孕妇首次产检(12周前)对高危人群筛查空腹血糖,24-28周进行全人群OGTT;高危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首次产检即行空腹血糖筛查,确诊后需定期复查。
一、基础筛查检查项目及时间
空腹血糖检查:反映基础胰岛素水平,正常范围<5.1mmol/L。常规孕妇首次产检(12周前)对高危人群(如BMI≥28、既往GDM史)筛查,24-28周复查;低风险孕妇若首次正常,无需重复空腹血糖检查,仅在24-28周行OGTT。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诊GDM的金标准,口服75g葡萄糖后测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任一指标达标即确诊。常规人群24-28周统一筛查,高危人群提前至16周前筛查,若首次正常,24-28周需重复。
二、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查及时间
HbA1c反映近2-3月平均血糖,GDM患者理想控制目标<5.5%。高危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首次产检(12周前)及产后6-12周复查,常规人群24-28周筛查一次即可,若结果异常(≥5.7%),需进一步做OGTT确认。
三、高危人群特殊检查及时间
年龄>35岁、肥胖(BMI≥30)、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GDM史的高危孕妇,除基础检查外,首次产检(12周前)增加血脂、血压监测,24-28周重复OGTT,确诊后每2-4周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必要时增加HbA1c检查频率。
四、确诊后长期监测及产后随访
确诊GDM后,需在医生指导下定期复查:孕晚期(28周后)每2-4周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36周后每周监测直至分娩;产后6-12周需复查OGTT,评估是否转为永久性糖尿病,若持续异常,需按糖尿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