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自愈时间通常为1至6个月,具体取决于肺部损伤程度、个体免疫力及是否合并感染。
一般而言,轻度患者炎症范围较小,1至3个月可逐渐吸收,可能仅需对症处理;中度患者肺部出现片状渗出性病变,恢复期多在3至6个月,需联合使用药物控制炎症反应,如遵医嘱使用阿莫西林、头孢克肟等。恢复期间应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预防呼吸道感染。饮食上增加优质蛋白摄入有助于组织修复,严格戒烟并远离粉尘及冷空气刺激。
恢复期可进行腹式呼吸训练改善肺功能。如果出现发热、痰中带血或呼吸困难加重,应立即就医排查是否合并细菌感染或肺纤维化。长期未愈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