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一周无保护性行为后,可通过紧急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类)、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宫内节育器等方式补救,具体需根据性行为发生时间、身体状况选择。

一、紧急避孕药适用与禁忌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72-120小时内效果显著下降,超过120小时不建议使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药物过敏者禁用,可能出现月经提前或推迟、恶心等短期副作用。
二、短效口服避孕药补救策略
若规律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如屈螺酮炔雌醇片),无保护性行为后可继续按原周期服用,无需额外补救;未规律服药者,需在漏服后24小时内补服,并配合避孕套至下一周期。
三、宫内节育器紧急放置
含铜宫内节育器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内(5天内)紧急放置,有效率达99%以上,适合长期避孕需求且无禁忌证者。放置前需排除妊娠、生殖系统感染等情况。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2岁以下未成年人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清洁护理)并立即就医,避免紧急避孕药;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避免影响乳汁质量;有血栓病史、严重乳腺疾病者,禁用紧急避孕药,可优先考虑宫内节育器。
五、常规避孕衔接建议
若无生育需求,紧急补救后应持续采用避孕套、短效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式,避免重复暴露风险。放置宫内节育器后需注意卫生,避免感染,定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