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分期主要依据肿瘤大小、淋巴结转移及远处转移情况,采用TNM分期系统,可分为五期,即0期、Ⅰ期、Ⅱ期、Ⅲ期、Ⅳ期。

1.0期
原位癌,癌细胞局限于乳腺导管或小叶内,未突破基底膜,无淋巴结及远处转移。患者可能无明显症状,部分可通过乳腺X线摄影发现微小钙化灶。治疗以手术切除为主,预后较好。
2.Ⅰ期
肿瘤直径不超过2厘米,无淋巴结转移。患者可能出现乳房无痛性肿块,治疗方式包括保乳手术联合放疗或全乳切除术,部分患者需辅助内分泌治疗或靶向治疗。
3.Ⅱ期
分为ⅡA期和ⅡB期,肿瘤直径2-5厘米伴或不伴淋巴结转移。患者可能出现乳房皮肤凹陷、乳头溢液等症状,治疗需结合手术、化疗、放疗和内分泌治疗等综合手段。
4.Ⅲ期
局部晚期乳腺癌,肿瘤可能超过5厘米或侵犯胸壁皮肤,伴多发淋巴结转移。治疗通常需要新辅助化疗缩小肿瘤后手术,再辅以放疗、靶向治疗等。
5.Ⅳ期
已发生远处转移,如骨、肺、肝等。患者可能出现相应转移部位症状,治疗以全身治疗为主,旨在控制病情进展和缓解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