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的妊娠期特发性高血压。

分类及特点
-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前或孕20周前已存在高血压,妊娠后血压持续升高。
-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新发高血压,产后12周内恢复,无蛋白尿。
-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蛋白尿或原有高血压加重,伴血小板减少等并发症。
- 高龄孕妇(≥35岁)、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风险更高,需定期监测血压。
- 肥胖女性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易诱发,建议控制体重增长在11.5-16kg(单胎)。
- 既往子痫前期病史者再次妊娠风险增加,需提前咨询产科医生。
- 非药物干预:低盐饮食(每日<5g)、规律产检、适当运动(如散步)。
- 药物治疗:血压≥150/100mmHg时,医生可能开具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不可自行用药。
- 终止妊娠:重度子痫前期或胎儿窘迫时,需及时终止妊娠,具体方案由产科医生评估。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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