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极高危的诊断标准是:在血压持续≥180/110 mmHg(收缩压/舒张压)基础上,合并以下任一情况:心、脑、肾等靶器官严重损害(如心肌梗死史、脑卒中史、肾衰竭、眼底出血等);糖尿病或慢性肾病;慢性心力衰竭或主动脉夹层等严重并发症。

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病:糖尿病患者无论血压水平,均需严格控制至<130/80 mmHg;慢性肾病患者(尿蛋白>300 mg/24h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60 ml/min/1.73m2)血压需控制在<130/80 mmHg,此类人群即使血压轻度升高也属极高危。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史:既往有心肌梗死、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病史者,即使血压<140/90 mmHg,仍需将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以降低再发风险。
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如慢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肾衰竭(透析依赖)、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等,无论血压水平如何,均属于极高危人群,需立即启动强化降压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老年高血压患者(≥65岁)若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90 mmHg,且合并上述任一危险因素,也需按极高危管理;妊娠期高血压合并慢性肾病或子痫前期者,同样属于极高危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