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血压应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65岁以上可放宽至140/90 mmHg)。
老年糖尿病患者(≥65岁):
血压控制目标可适当放宽至140/90 mmHg以下,若身体耐受且无明显并发症,可进一步降至130/80 mmHg。需注意避免血压过低导致脑供血不足,用药时优先选择长效降压药,监测体位性低血压。
合并糖尿病肾病患者:
严格控制血压至130/80 mmHg以下,可降低尿蛋白排泄率,延缓肾功能恶化。建议优先选择ACEI或ARB类降压药,定期监测肾功能及血钾水平。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根据个体情况调整目标,一般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若出现严重冠心病或心衰,需在医生指导下将血压控制在120/70 mmHg左右,但需避免血压骤降影响脏器灌注。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血压应控制在120/80 mmHg~130/80 mmHg,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降压药,优先通过低盐饮食、适度运动等非药物方式干预,定期监测尿蛋白及眼底情况。
糖尿病合并低血糖风险者:
血压控制不宜过于严格,建议维持在130/80 mmHg~140/90 mmHg,防止因降压过快导致低血糖发作或加重心脑血管缺血风险,用药需个体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