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糖尿病(特指2型糖尿病)的核心指征为:患者经规范生活方式干预及≥2种降糖药物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BMI≥32.5kg/m2(含30-32.5kg/m2但合并代谢综合征);②合并严重微血管/大血管并发症;③特定类型糖尿病的严格临床情境。

二、1. 2型糖尿病伴严重肥胖且药物治疗失败:BMI≥32.5kg/m2,或30-32.5kg/m2但合并高血压、高血脂、高尿酸等代谢综合征组分,经≥3个月饮食控制、运动及≥2种降糖药物(SGLT-2抑制剂、GLP-1受体激动剂等)治疗后,糖化血红蛋白(HbA1c)>7.0%且空腹血糖>11.1mmol/L,无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 IV级)、凝血功能障碍等手术禁忌证。
2型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Ⅲ-Ⅳ期,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增殖期需激光治疗)、糖尿病足溃疡(Wagner分级≥3级),经内科治疗(含胰岛素)后血糖仍>10.0mmol/L且HbA1c>8.0%,但患者预期寿命≥10年、无严重基础疾病(如终末期肝病)者可谨慎评估手术。
特殊类型糖尿病:如青少年发病的成人型糖尿病(MODY)、单基因糖尿病,经基因检测确诊且β细胞功能衰竭,BMI≥28kg/m2,药物治疗无效且无严重并发症者,需由内分泌科、外科联合评估手术可行性。
特殊人群手术禁忌与评估:儿童青少年(<18岁)因生长发育需求,仅在BMI≥95百分位且无其他安全干预手段时,由多学科团队(含儿科、营养科)制定个体化方案;老年患者(≥65岁)需通过CHA2DS2-VASc评分评估心脑血管事件风险,eGFR<30ml/min/1.73m2或严重肺部疾病(FEV1<50%)患者需优先保守治疗。女性患者需排除妊娠、哺乳期,术前严格避孕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