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标准疗程因类型不同,初治敏感株6个月,复治8-10个月,耐多药需18-24个月,不可自行停药。

初治涂阳/涂阴敏感肺结核采用2个月强化期+4个月巩固期标准方案,总疗程6个月。复治患者强化期延长至3个月,总疗程8-10个月。耐多药患者依据药敏定制方案,强化期8个月、巩固期12个月,总疗程不低于20个月。合并糖尿病、HIV、肺外结核者需适当延长。
疗程不足、间断服药是耐药主因,会大幅提升治疗难度与费用。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痰菌、肝肾功能与胸片,由专科医生评估停药时机。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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