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5.1mmol/L,或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这三个时间点中的任何一个数值达到或超过标准,即可诊断。

筛查通常在孕24至28周进行,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如果孕妇本身具有高龄、肥胖、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医生可能会建议在首次产检时或更早进行筛查。
女性需要在营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饮食控制、规律运动,并自我监测血糖。若经一到两周的生活方式调整后,血糖仍不能达标,则需要遵医嘱使用胰岛素治疗。胰岛素是孕期控制血糖的首选药物,因其不透过胎盘,对胎儿安全。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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