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分期采用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2020年标准,分为Ⅰ-Ⅳ期,治疗以手术、放疗、化疗等综合手段为主,方案需结合分期、病理及患者个体情况制定。

分期标准(FIGO 2020版)
Ⅰ期:局限于宫颈,细分ⅠA1(镜下浸润≤3mm)、ⅠA2(3-5mm)、ⅠB1(临床可见≤4cm)、ⅠB2(>4cm);Ⅱ期:超越宫颈但未达盆壁或阴道下1/3,ⅡA1(无宫旁浸润)、ⅡA2(宫旁浸润);Ⅲ期:扩展至盆壁或阴道下1/3,伴肾盂积水;Ⅳ期:播散至远处器官或盆腔外转移。
治疗基本原则
遵循多学科(MDT)协作模式,依据病理类型(鳞癌占75%,腺癌/腺鳞癌占25%)、肿瘤范围及患者体能状态选择方案。早期以手术根治为主,中晚期以放疗为核心,同步放化疗是ⅡB-IV期标准方案。
早期宫颈癌治疗(Ⅰ-ⅡA期)
ⅠA2-ⅡA1首选手术(广泛子宫切除+盆腔淋巴结清扫),年轻有生育需求者可行宫颈锥切(适用于ⅠA1、ⅠB1≤2cm);术后高危因素(深肌层浸润、脉管癌栓)需补充放疗或化疗。
中晚期宫颈癌治疗(ⅡB-IV期)
以放疗(外照射+近距离放疗)为核心,同步顺铂化疗(40mg/m2/周×5);局部晚期(ⅢB)可新辅助化疗±手术,贝伐珠单抗联合放化疗改善部分患者无进展生存期,PD-L1阳性或MSI-H患者可考虑免疫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需权衡治疗获益与耐受性,优先姑息治疗;孕妇患者Ⅰ-ⅡA期可延期至孕24周后手术/放疗,避免胎儿辐射暴露;合并糖尿病、心脏病者需调整化疗剂量,加强肝肾功能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