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通常从确认怀孕开始,贯穿孕早、中、晚三个阶段,涵盖基础健康评估、胎儿发育监测、并发症筛查等核心内容,以系统性保障母婴安全。

一、早孕期检查(孕1-12周):
主要包括血/尿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确认妊娠,超声检查明确宫内孕及胎芽、胎心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风险;孕11-13??周行颈后透明层(NT)厚度超声筛查,辅助评估染色体异常(如唐氏综合征)风险;同时完成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基础检查,建立孕期健康档案。
二、中孕期检查(孕13-27??周):
核心为排畸筛查与妊娠糖尿病评估。孕15-20??周推荐血清学筛查(如唐氏综合征筛查)或无创DNA产前检测(NIPT),后者对高风险孕妇(如高龄、既往不良妊娠史)更具优势;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全面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神经管、四肢发育);孕24-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排查妊娠糖尿病,高危孕妇(如肥胖、家族糖尿病史)可提前至孕20周后开始筛查。
三、晚孕期检查(孕28周后):
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与孕妇并发症。孕28-36周每2周进行一次产检,包括胎心监护(34周后每周)、超声复查(评估胎位、羊水指数、胎盘成熟度);监测血压、尿蛋白、宫高腹围及胎动,筛查妊娠期高血压、羊水异常、胎盘功能减退等;孕37周后需增加胎心监护频率,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必要时提前干预。
四、特殊情况/高危因素孕妇的额外检查:
- 合并基础疾病孕妇(如糖尿病、高血压):需每1-2周产检,孕24周后增加尿微量白蛋白、眼底检查,孕晚期监测宫颈长度预测早产风险;
- 有不良妊娠史(如子痫前期、流产史)孕妇:需提前至孕10周后开始监测凝血功能、抗磷脂抗体,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预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
- 双胎/多胎妊娠孕妇:需增加超声检查频率(每4周一次),孕24周后加强胎儿生长差异监测,预防早产与双胎输血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