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有绝对禁忌证即对其过敏者绝对不能用,相对禁忌证包括感染性疾病中严重病毒、细菌、真菌感染相关情况,内分泌系统疾病中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消化系统疾病中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急性期,心血管系统疾病中高血压、心力衰竭,眼部疾病中单纯疱疹性角膜炎、青光眼,神经系统疾病中癫痫、精神病史,其他情况中骨质疏松、妊娠期、哺乳期、儿童相关情况,使用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谨慎评估权衡利弊等。
一、绝对禁忌证
(一)对糖皮质激素过敏者
糖皮质激素作为一种外源性药物,部分个体可能对其所含成分产生过敏反应。一旦发生过敏,可能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甚至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症状,因此对糖皮质激素过敏者绝对不能使用。
二、相对禁忌证
(一)感染性疾病
1.严重病毒感染
如单纯疱疹性角膜炎、水痘等。在严重病毒感染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导致病毒扩散,使病情加重。因为糖皮质激素具有免疫抑制作用,会削弱机体对病毒的免疫清除能力。例如,在水痘患者中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导致皮疹泛发、病情恶化,出现肺炎、脑炎等严重并发症。
对于伴有严重全身症状的病毒感染,如重症流感,若使用糖皮质激素需非常谨慎,只有在病情极度危重且经过充分评估后,在积极抗病毒治疗的基础上权衡利弊方可考虑使用。
2.细菌感染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化脓性感染。糖皮质激素会抑制炎症反应和免疫反应,可能掩盖感染的真实情况,导致感染扩散。比如,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全身性感染,如败血症时,若不先有效控制感染而使用糖皮质激素,会使感染难以得到控制,甚至危及生命。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感染性休克,在积极抗休克和有效抗感染治疗的基础上,可短时间、小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来减轻过度的炎症反应。
3.真菌感染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合并真菌感染时。糖皮质激素可能会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同时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使真菌易于生长繁殖,导致感染扩散。例如,本身有胃溃疡病史,同时合并真菌感染的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使溃疡加重并引发真菌在体内更广泛的播散。
(二)内分泌系统疾病
1.糖尿病
糖皮质激素可影响糖代谢,导致血糖升高。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加重糖尿病病情,甚至诱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前,需评估患者的血糖控制情况,对于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血糖,必要时调整降糖方案。
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本身代谢率低,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进一步抑制机体的代谢功能,加重甲减的相关症状,如乏力、嗜睡、低体温等。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注意与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协同调整,密切观察患者的甲状腺功能及全身状况。
(三)消化系统疾病
1.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糖皮质激素可刺激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降低胃肠黏膜的抵抗力,从而诱发或加重消化性溃疡,甚至引起出血、穿孔等严重并发症。有消化性溃疡病史且处于活动期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若病情需要必须使用,需同时采取保护胃黏膜等措施,并密切监测消化道情况。
2.炎症性肠病急性期
在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急性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掩盖病情或导致病情加重。因为炎症性肠病本身的炎症反应与免疫因素有关,而糖皮质激素的免疫抑制作用可能干扰对病情的正确判断,并且可能引起肠道感染等并发症。但在某些重度炎症性肠病患者的诱导缓解期,可在严格评估后谨慎使用。
(四)心血管系统疾病
1.高血压
糖皮质激素可引起水钠潴留和交感神经兴奋,导致血压升高。对于高血压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使血压难以控制,增加高血压危象等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前,需评估患者的血压水平,对于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血压变化。
2.心力衰竭
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加重水钠潴留,增加心脏负荷,从而加重心力衰竭。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需非常谨慎,在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心脏功能,如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水肿加剧等情况,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眼部疾病
1.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前面已提及,单纯疱疹性角膜炎属于病毒感染相关的眼部疾病,使用糖皮质激素会导致病毒扩散,加重角膜的炎症和损伤,严重影响视力,因此应避免使用。
2.青光眼
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引起眼压升高,对于青光眼患者,尤其是原发性青光眼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导致视力急剧下降。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前,需评估患者的眼压情况,对于有青光眼风险或已确诊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六)神经系统疾病
1.癫痫
糖皮质激素可能会诱发癫痫发作。癫痫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密切观察是否有癫痫发作频率增加等情况,对于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癫痫发作迹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精神病史
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引起精神症状,如兴奋、失眠、躁动甚至精神失常等。对于有精神病史的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诱发旧病复发或出现新的精神症状,因此需谨慎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患者的精神状态。
(七)其他情况
1.骨质疏松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会影响钙磷代谢,抑制成骨细胞活性,促进破骨细胞功能,导致骨质疏松。对于老年人、绝经后女性等本身存在骨质疏松风险的人群,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注意评估骨密度等情况,可采取补充钙剂、维生素D等措施来预防骨质疏松的发生,必要时使用抗骨质疏松药物。
2.妊娠期
妊娠早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如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等。但在某些严重的妊娠相关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时,需在产科和风湿科等多学科协作下,严格评估利弊后谨慎使用糖皮质激素,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种类和剂量。
3.哺乳期
糖皮质激素可通过乳汁分泌,可能会对婴儿产生影响,如抑制婴儿的生长发育等。哺乳期女性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权衡对母亲病情治疗的必要性和对婴儿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考虑暂停哺乳或选择对婴儿影响较小的糖皮质激素制剂,并密切观察婴儿的情况。
4.儿童
儿童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影响生长发育,导致生长迟缓等问题。在儿科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非常谨慎,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措施,只有在病情确实需要且经过充分评估后,选择合适的药物种类和剂量,并密切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指标,如身高、体重等。例如,对于儿童哮喘患者,尽量选择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且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评估生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