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流产通常分为早期流产(妊娠12周内)和晚期流产(妊娠12~28周),具体类型包括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稽留流产及复发性流产(习惯性流产)。
一、先兆流产:妊娠28周前少量阴道出血,无妊娠物排出,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经休息及黄体酮支持等非药物干预后,部分患者可继续妊娠,高龄(≥35岁)、吸烟、甲状腺功能异常或胚胎染色体异常者风险较高。
二、难免流产与不全流产:难免流产在先兆流产基础上,阴道出血增多、腹痛加剧,宫颈口扩张,流产不可避免。需及时终止妊娠,根据孕周选择药物或手术,术前评估凝血及感染风险。不全流产指妊娠物部分排出,阴道出血量大,宫颈口扩张,需立即清宫,有子宫畸形或凝血异常者风险高,术后复查超声。
三、完全流产与稽留流产:完全流产指妊娠物全部排出,出血减少,腹痛消失,多数无需特殊处理,需复查超声排除残留。稽留流产为胚胎死亡滞留宫腔,表现为早孕反应消失、子宫小于孕周,需评估凝血功能后清宫,避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自身免疫疾病者需谨慎。
四、复发性流产:复发性流产指与同一性伴侣连续3次及以上自然流产,早期多与胚胎染色体异常、免疫因素相关,晚期可能与宫颈机能不全有关,需夫妻双方共同检查染色体、内分泌及免疫状态明确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