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35.2℃低于正常腋下体温(36.0-37.2℃)的下限,属于低体温状态,可能与环境因素、内分泌疾病、药物副作用、严重疾病或测量误差有关。

一、环境因素
长时间暴露于低温环境(如寒冷户外工作、未注意保暖),身体散热大于产热,导致体温下降。老年人、婴幼儿因体温调节能力弱,更易出现此情况。建议及时转移至温暖环境,加强保暖,避免失温风险。
二、内分泌代谢异常
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时,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致代谢率降低,产热减少,常伴随怕冷、乏力、心率减慢等症状。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也可能影响体温调节中枢,需结合激素水平检测确诊。
三、药物影响
部分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抗抑郁药(舍曲林)、抗精神病药等,可能抑制中枢体温调节或影响外周循环,导致低体温。用药期间出现不适需及时告知医生,不可自行调整剂量。
四、严重疾病或休克
脓毒症、重症心衰、休克等疾病会因循环障碍、代谢紊乱抑制体温调节中枢,导致低体温。常伴随意识模糊、血压下降等危急症状,需立即就医排查病因。
五、测量误差
体温计放置不当(如未夹紧、测量时间<5分钟)、电子体温计故障或读数错误可能导致结果偏低。建议正确测量:腋下夹紧体温计,保持5-10分钟,多次测量取平均值。若持续偏低或伴随不适,应及时就医。
提示:若低体温伴随头晕、乏力、意识异常等症状,或持续不缓解,需尽快至医院就诊,排查潜在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