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感染疫苗: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既往接种疫苗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者、急性感染期(如发热、急性疾病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未控制的癫痫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妊娠期妇女(特定阶段)。

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疫苗含有的活性成分、非活性成分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此类人群需避免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若曾因接种其他疫苗出现过敏性休克、急性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症状,再次接种可能增加风险,需咨询医生评估。
急性感染期或发热者:如正处于感冒、肺炎等急性感染期,或体温≥37.3℃,建议暂缓接种,待症状缓解后再评估,避免加重症状或影响免疫效果。
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如高血压未控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心梗、脑梗死急性期等,需优先控制基础疾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接种。
未控制的癫痫及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频繁发作、未控制的癫痫持续状态,或存在严重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如阿尔茨海默病终末期),接种可能增加神经系统风险。
妊娠期特定阶段:妊娠早期(前12周)、妊娠中晚期妇女,目前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哺乳期妇女可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医生后决定。